形式之美
———二○○六年金門縣美術家聯展畫冊代序
十九世紀六十年代,巴黎印象派繪畫崛起之後,西洋繪畫掀起了一股革新形式的風潮,紛紛飛離往昔以視覺經驗物象為唯一描寫對象的老巢。
倘若說,繪畫藝術是一種純屬情感的表現,那麼,有關於內容與形式的關係,我們也許可以作如下的詮釋:內容是作者隱藏於內心的「愛恨情仇」,形式則是呈現於畫面表象的「喜怒哀樂」。
「內容」一詞,在藝術創作上是指作者所欲傳遞的感情、精神或思想的意涵,也可以說是作品表現的內在主題。
而所謂「形式」,在美學上通常有以下的三層意義:一指相對於內容而言,二指傳達內容的表象,三指內容各種要素結合配列的關係。康德更進一步地闡釋說:屬於直觀者是指時間與空間,屬於悟性者是指範疇,屬於理性者則是指觀念。
一件作品,畫面形式之美的經營,主要的目的,在於塑造內容動人的能量。也就是說,畫面形式結構的優劣,是決定內容感人能量的強弱。形式之美的營造,除非有某種特殊的意圖,否則就一般表現的手法來說,大致離不開下列八項:
一、均衡。
畫面物象或色形質量的安排,不致於出現失衡的危機。而使人萌生均衡的感覺,除了形與色佔有畫面的面積之大小以外,還有下面兩個重要的通則,那就是在物象上,人造物重於天然物,以及動態物重於靜態物;在色彩上,明度低的色彩重於明度高的色彩。
二、對稱。
在畫面正中點,以一條垂直的無形線,將畫面一分為二。而置於左右兩側的要素,除了方向相反以外,其餘的,無論是面積、造形、質量、以及色彩等各項要素都完全相同。對稱形式雖然讓人有莊嚴平衡的感覺,但也讓人衍生一種刻板缺少變化的印象。
三、比例。
是指整體與部份,以及部分與部份之間的數量關係,它們之間分配適切,令人觀之,自然萌生一種美的感受。宰幸的「黃金分割律」就是最好的例子。
四、反復。
同一種現象,作等距離的排列或週期性的重現,有整齊統一和秩序井然的「合律性」。反復形式雖然有加深觀者印象的效果,但卻也缺少多樣的變化。
五、漸層。
一種逐步緩慢又似是具有某種規律的變化。這種變化,可以減輕急速突變所引起強烈的衝激,也可以緩和一時無法適應緊繃的情緒。
六、對比。
指兩種極端對立現象的併列,使個別的特性更形顯著。因之也就出現相互對立與彼此衝突的情勢。如造形的方圓、線條的曲直、明度的黑白,以及色相的青赤。
七、調和。
在眾多現象之間,存有一個或數個未必相同但卻必須近似的機制。可以在多樣性的變化中,產生一種完整性的統一。這個形式,可以跳脫有規律之反復形式的呆板泥濘,凸顯更活潑更多樣的效果。
八、強調。
一種以次要現象襯托主要現象,使主要現象之特性更加彰顯的表現手法。如果說對比為「勢均力敵」,那麼強調就是「眾星拱月」,也就是我們所謂的「萬綠叢中一點紅」。
一般人都瞭解以上經營形式之美的八項通則,而什麼題材應以那一種或那幾種手法來作表現,那就因個人感覺的差異而有不同的選擇。然而一件作品的形式,可能散發強烈吸引視線與顫動心靈的能量,畫面形與色的安排,大致上脫不了「統一中求變化」與「變化中求統一」兩個基本原則,也可以說,是一種變化的多樣性與統一的完整性,兩者彼此作綿密的結合。
如果對生靈有愛,對遺憾有恨,對萬物有情,對殘暴生仇,是人類千古不變的共同感受,那麼藝術的創作,就是以新穎獨創形式來顫動欣賞者的心靈。
附註:二○○六年金門縣美術家聯展,自三月二十二日起至四月十二日,在金門縣文化中心展覽廳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