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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說笑談之十四〉蹺痀吃雙點露

發布日期:
作者: 浯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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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談起他在二十一、二十二歲時走私鹽巴的過往。

咱中國以前鹽是國家的東西,若私下自行買賣抓到是要判無期徒刑的罪行。阿伯為了生計也跟著拚過做過。在金門要買盬巴不容易(費錢費力),有錢買不到貨下,走私的利潤很高,阿伯他跑到大嶝島去買,那兒有人晒鹽後沒有將鹽巴全部繳給政府,自己想辦法留下一些賣私鹽來賺錢,以暗中進行買賣的手法進行。

買賣時找地方上數一數二的收鹽人家進行交易,賣方開價多少就是多少,你不能得罪於他,且若向他買一百擔重的鹽巴,賣主可能也只給八十擔或更少重量的鹽巴,除了私下暗中吃掉了你二十擔重的鹽巴外,還須明講的給他們吃茶錢的小費,這就是「蹺痀 吃雙點露(水)」這還得小聲談妥交易,聲彰不得下暗中的數錢給賣家,然後約好時間、地點交貨,那時是以孤星(北斗七星)在何處來看時辰、海水潮汐到那兒?海沙硬了沒?在沒有時鐘可知時間的情況下以大自然的現象估判時間。

約好時間地點後,賣主就挑到海邊下擔,你不能提火明目張膽的、須暗中進行,若買主買的是兩擔鹽巴,但賣家是否肯挑兩擔來賣你?你別癡人妄想,沒有那一回事、只會挑一擔來就已經了得,因為在黑暗中進行,又沒有稱重,急忙中進行著,賣家很容易以少賣多,以口頭呼重的來出貨,暗中又賺了你一筆錢,你也無從檢查數量有否夠重?因為貨物一到就上船倒入後就起船走人(深怕被人發覺後被抓去關)有如做賊般一樣的進行著。實際買得的鹽重有可能從一百擔的重量已減為五、六十擔而已。

阿伯說若賣私鹽不好賺,有可能脫褲子都來不及了。載運私鹽的船要卸貨,晚上巡邏燈照射上不容易進行,要如作賊般的開船到海中間等候,船也要做勢做樣的來回移動有如捕魚等之行徑避免起疑,等到東邊微亮天將亮時,那時不管來自東南西北的各路船隻都往石馬擠的混亂場面下,混進石馬人家的屋後,他們家就在溪水邊直接從後門卸貨,都是暗中進行不得聲張下先以聲響聯絡對方,表明貨已到要對方注意收貨,鹽巴一出貨後利用溪水清洗船底,在鹽巴遇淡水即溶下,很快的可以恢復原狀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以防事發。

待天一亮,買主就可以獻白賣鹽巴(合理賣鹽),那時的制度也很奇特,你只要有鹽可賣,政府也不追究這鹽巴從何而來?只要在走私進行時查獲才治罪),那時鹽巴在石馬處一擔重可換得二擔米重(一擔為一百斤重),若換得米重,米要出貨又是一個問題,這又須要花腦筋去思考,你需要物色有能力種米的人家(地主),他才有資格買你的米,你又須花費一筆交易價給那地主,則米從船上卸貨下來時,那地主種米之人就可以大聲表明那米是他的,有時在船上就進行好交易,由於東虧西損的沒啥賺頭,交易完就各走各的,在政府會查驗下走私不易,不好賺錢的環境下,什麼樣的交易都有人在做,物資欠缺的環境下「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才會有人做這種非法走私的辛苦錢,這種錢撿人賺,你要有膽量、肚量,能力再加上人頭世面要熟、嘴巴要會說話,可伸可縮………等等的條件下的人才有可能賺得起這錢。

阿伯提起以前的種種,如「吃沒打罵有」「吃豆腐水、槓扁擔刀」、「吃沒飽、睡擠骹」這些都是苦日子的形容、沒得吃、做得多,所以當下的他,認為要知足常樂,人若不知足,永遠受苦勞,有得吃,有得用就要知足了,不要像以前那樣壞命壞躂就好了,活得這把歲數不想錢多,只要子孫平安就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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