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連載〉 艷陽滿天
記大過二次,留校察看,行唄?
我忍不住舉起了手,「這樣處分未免太重了,它和開除差不多。」
任達呼應我的發言,他說:「記大過一次,好不好?」
接著,何為霖以訓導主任的身分,發表意見:學生犯規,是我督導不週,如果學校不處罰我,我會感到不安。為了杜絕今後再發生類似案件,請對本人記過一次、吳勤記大過一次,理由是「督導不力」和「行為散漫」,這樣處置的話,於公於私,都有好處!而且不影響校譽。
最後,杜潞董事長決定對吳勤記大過一次,何為霖申誡一次,結束了這場鬧劇。
王清風為吳勤緩頰的事,丁淑梅感激萬分,她想讓我代為致贈禮物,以示愧疚之情。我深知王醫官的性格,他潔身自愛,發生這件事,真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之感。我勸阻她說:「這件小事,王大夫早已經忘了,你不必再打攪他了。」
校董會原計劃取消週二下午為教職員家屬看病,不料這個案件發生後不久,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通過,開始實施。一般民眾或軍公教眷屬看病取藥,在繳費上已大為減少,發生巨大的變化。因此我校教職員家屬,從此轉移花蓮醫院或診所看病,醫務室形成門前冷落車馬稀的景象。
有時,我碰見王清風,他常低聲問:「老于,我自我檢討,為啥人家批評我是色狼、性騷擾?是不是我有一種愛笑的毛病,被人誤會我輕佻好色?」我說:「別想那麼多,人家攻擊你,當然得羅織一些罪狀才行,事情過去了,你何必庸人自擾呢!」
他下定決心,不再跟異性講話。甚至湧出離開花蓮的打算。我暗自感到難過,為他抱屈,若是他有家室,他是不會產生這種變態心理的。
王清風工作忙,很少來圖書館借書,只要丁淑梅在,他像蜻蜓點水,跟我寒暄兩句就走。讓人覺得他是怪人。一日,我問丁淑梅,他借過什麼書?
咱們圖書館十幾本日本推理翻譯小說,都被他借光了。除了王校醫,沒人借過。
我忍不住笑了。
您笑什麼?
他過去是武俠小說迷,自從香港出了一位大俠,他再也不看武俠了。其實推理小說跟偵探小說一樣,都是通俗性的娛樂品,搞文學的人是不願看的。 這位王校醫,人倒挺瀟灑的,他離婚多少年了?
他沒有結過婚,怎麼會離婚?我在一九四八年秋天,進了老九團衛生連就認識他。他什麼嗜好都沒有,只愛看武俠小說。
他快五十了吧?
差不多。
他沒成家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