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連載〉 艷陽滿天
你幫他介紹一個怎麼樣?淑梅,我不是開玩笑!
十二
王清風和丁淑梅結婚,轟動花蓮,隆重而節約,成為家喻戶曉的佳話。起初,新娘跟新郎打算在花蓮地方法院登記結婚,既不宴客也不通知親友。但是杜潞和周琳皆不同意,他們堅持這場婚禮應盛大舉行。
王清風有兩層顧慮:一是他任校醫經年,結識教職員家屬過多,若是宴客,恐受到招搖歛財之嫌;二是淑梅是被遺棄的婦女,她的這次婚姻,絕不能草率了事,否則有愧於她。這兩種矛盾的心態在他心中彷徨不定。最後通過杜董事長和雙方的討論,決議限制來賓每人繳納賀儀六百元,等於變相的自助餐費,新郎雖然花了些錢,卻皆大歡喜。
花蓮《更生日報》以大量篇幅,宣揚這種節約婚禮,是一種質樸可取的新風氣。弘志高中樹立了新的榜樣。他倆結婚,沒有婚假,次日照常上班。兩人感情如膠似漆,羨煞人也。
那年暑假大專聯考,我校成績輝煌。淑梅的兒子吳勤,浪子回頭,竟然考取了台灣大學電機系。我家于豐,從高中便在台北建中讀書,卻也僥倖考取了國防醫學院醫學系。
淑梅婚前的心理負擔非常重,因為她年過四旬,生育已經有點麻煩。若婚後配偶不愛吳勤,婚姻勢必不會幸福。聽說他倆婚前曾坦率談起此事。王清風曾誠懇地向她許下諾言:他不准淑梅再生育,既然有了兒子,他作了繼父,他會把吳勤視若己出,他會愛吳勤像愛淑梅一樣。淑梅曾感動得熱淚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