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長篇小說連載》李家秀秀

發布日期:
作者: 陳長慶。
點閱率:1,304

然而,想起秀秀這個可憐的孩子,內心的確有說不出來的悲傷。小小的年紀,必須擔負起整個家庭的俗務和瑣事,從早忙到晚,幾乎沒有自己的時間。要不是接受親友的建議,把六歲的三女兒送給人家當養女,倘若硬要她一個人照顧二個幼小的弟妹,勢必會更加地辛苦。

有時看她揹著三歲的弟弟洗衣煮飯或餵豬,內心的疼痛實在難以言喻。秀秀雖然勤奮乖巧,但個性倔強、思想早熟,只要認為是對的,絕對會堅持到底,不輕易地和人家妥協和溝通。如果真要和陳家姑換嫂,她是否會同意?尤其陳家的兒子,據說已三十歲了,而且還有點俗稱的「戇直」,和秀秀的年齡足足相差十七歲。如此的婚姻,將來會幸福嗎?來福不僅不敢想,甚至,自己也不知道要用什麼方式,來和一個十三歲的女兒談論這件事,這是他感到憂心也難以啟齒的地方。但為了文祥,他必須姑且一試。

「秀秀,」來福低聲地,「阿狗嬸要替妳阿兄做媒人了。」

「真的,」秀秀興奮地問:「是什麼地方的女孩?」

「是鄰村陳家的女兒,叫阿鳳。」

「那太好了,等新嫂嫂過門後,我們家就多了一個好幫手。阿兄有了新嫂子的照顧,相信身體很快就會好起來的。我也可以重回學校讀書了。」秀秀接著問:「阿爸,阿兄什麼時候訂婚?」

「要看妳。」來福神情凝重地說。

「看我?」秀秀不解地問:「阿兄訂婚,看我做什麼?」

「陳家雖然願意把阿鳳嫁給文祥,但也附帶一個條件……。」來福還未說完。

「什麼條件?」秀秀搶著問。

「要妳嫁給阿鳳的哥哥桂寶。」來福據實說。

「阿爸,他們沒有搞錯吧,」秀秀疑惑地說:「我今年才十三歲呢!」

「他們同意先把阿鳳嫁過來,等二年後妳長大一點再嫁過去。」來福為她解釋著說。

「我是不同意這種做法的。」秀秀直率地回應著說。

「為了妳死去的母親,為了妳的哥哥,為了不讓大肚粉仔那個臭女人看衰,秀秀,妳就犧牲點吧!」來福以懇求的語氣,低聲地說。

「阿爸,您不要忘了,我只是一個十三歲的女孩。為了這個家,無論多麼地辛苦,我也願意為它犧牲奉獻,但如果要用我這個十三歲的女孩,去為哥哥換回嫂嫂,阿爸,我是不會接受的。」

「我能體會出妳的心情,但迫於現實,不這樣做也不行。」來福依然低聲低調地說。

「為什麼不行?」秀秀不解地問。

「妳哥哥到四十歲也討不到老婆!」來福的口氣有些強硬。

「難道非要用我去換,哥哥才討得到老婆?」秀秀激動地反問他。

「這是不得已的事!」來福無奈地,卻也有些激動。

「為什麼?」秀秀又一次地問。

「換成別家女孩,我們付不出高額聘金。」來福實說。

「就因為這樣,所以要用我這個小姑去換大嫂?」秀秀不屑地問。

「這種例子在金門很多!」來福有點激動。

「用一個十三歲的女兒去換媳婦,阿爸,這或許是金門的第一個吧?絕對沒有前例!」秀秀氣憤地說。

來福沒有和她繼續談下去勇氣,想不到秀秀小小的年紀會用這種口氣來回答他。如果不是為了文祥的幸福,他實在不忍心用這種方式來遊說一個失去母愛的孩子,這件事似乎也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和她取得共識的。來福無奈地搖搖頭,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改天再說吧,他心裡如此地想著。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