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虛懷若谷、有容乃大的晉文公

發布日期:
作者: 周迪。
點閱率:534
字型大小:

左傳「寺人披見文公」篇記載,魯僖公二十四年公子重耳返晉即位,是為晉文公,在位七年(西元前六三六至六二八年),春秋五霸之一。晉惠公舊臣呂甥及郤芮兩人,因為害怕受到迫害,所以密謀焚毀宮殿而欲殺害晉文公。寺人(宦官)披到晉文公處請求晉見。披曾兩次受命殺害避禍逃亡在外的公子重耳,故當他求見時,晉文公便「使讓之,且辭焉」,派人以舊怨責備並拒絕接見他說:「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後余從狄君以田渭濱,女為惠公來求殺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女其行乎!」

書讀至此,我不免好奇懷疑晉文公的肚量真有如此寬容大度嗎?姑不論眼前是兩次殺他未遂的大仇人,相見絕對是分外眼紅。就是對當初選不對邊靠的臣民來說,也要大加撻伐,罪以流放,棄之邊疆,妻女為婢為奴了。更何況是窮凶惡極的追殺他,險些命喪他手的人呢?一般正常人的反應,我想會如電影情節般的大發雷霆,捉拿下獄,凌遲處死而後快。不要說已貴為國君,操生死大權在手的晉文公,就是基層的縣衙小吏也會排除異己,非我族類,罪罰不匱。然晉文公卻僅僅派人責備幾句就叫他走,誠罪重罰輕也。既然不深究寺人披的殺害責任,卻又計較於追殺他時的速度「何其速也」,其不怪哉。

接著下來寺人披辯白說:「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浦人、狄人,余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浦、狄乎?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眾,豈唯刑臣?」他的辯白,首先以做為一個國君者應該知道「為君之道」,既然已經成為一國之君,就應該秉持寬懷的心胸,盡釋前嫌,概括承受的接納臣民,並應首重於求人和,而安定人事,穩定中求圖強。若文公的心胸窄小,雞腸鳥肚,一心一意的想要排除異己,搞得人心項背,離心離德,則「又將及難」,「其無浦、狄乎?」。其次以「君命無二」、「唯力是視」為自己脫罪,表示從前種種,無非是舊君之命,罪不在己。接著又舉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為例,暗示文公當不念舊惡方能成大事,又說,如果晉文公的做法與齊桓公相反,則離文公而去的人會很多,豈是只有我寺人披一人而已。寺人披可算是一個陰險反覆的小人,一個識時務、明利害的世俗之人,總之,他不是一個能「擇善固執」的君子,但是,我們不得不佩服他是一個辯才無礙的人。

晉文公聽了寺人披的辯白後,就改變心意的「公見之」,而寺人披也就「以難告」,爾後「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文公之前的對寺人披「使讓之,且辭焉」,可以看做是人情之常最善良的反應,但其後的「公見之」,則又充分顯示出一個霸主所具備的雍容大度與氣魄。如果不接見了寺人披,他就不會「以難告」,那晉文公就很有可能會被燒死,則他哪來往後名留青史的春秋霸業呢?誠為現代主事者鑑,藉以整衣冠、知得失矣。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