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連載李家秀秀後記
寫完《小美人》,我隨即進入《李家秀秀》的構思裡。
二十餘年的創作空白期,是我心中永遠的疼痛。當《李家秀秀》這個故事在我心中隱約成形時,我不得不拋開日常生活中的俗務和瑣事,趁著黃昏時刻落日尚未西沉時,盡速地把它記錄在生命的扉頁裡。因為蒼天對待每一個子民都一樣,只有死亡的宣判,沒有所謂的豁免。人生中的許多意外,往往又比明天來得早,讓我不得不重新思考生命的價值和生存的意義。即使倉卒書寫出來的作品枯燥乏味不成熟,但只要是心血的結晶,我便沒有不喜歡它的理由。
二○○六年春天,當我完成長篇小說《小美人》時,從媒體上得知,我曾經服務過的金防部已縮編改為金指部。政戰部除了政三(監察)、政四(保防)外,其他已合併成「政綜組」,官兵總人數只剩下區區的幾十人。主任辦公室亦已搬離武揚,直上擎天峰與指揮官比鄰而居,與當年同在武揚營區的:政一、二、三、四、五組,政本部、金城辦公室、軍樂隊、政戰隊、特遣隊以及國防部心戰大隊等單位人員相比,的確有天壤之別。整個環境的變遷,用物換星移、人事已非來形容或許並無不妥之處。若依目前兩岸的局勢以及國軍施行精實案而言,或許不久的將來,還會有更大的改變,屆時,勢必讓島民留下更多的緬懷。
爾時存在於這塊土地上,具有另一種文化特質的特約茶室早已走入歷史,它留下的或衍生出來的許多軼事,都將成為島民永恆的記憶。然而,當年承辦是項業務與在裡面謀生的鄉親,往往都會遭受到部分島民的誤解和歧視。一般人總以為與它有直接關聯的員工,都可以在裡面胡作非為,而實際上並非如此,倘若敢於玩法,隨時都會面臨被解職或移送軍法究辦的可能。
放眼當今文壇,以這個名震中外的擎天山峰為背景,以及以戒嚴軍管時期、軍中的人事物為書寫對象的文本並不多見。當這個島嶼隨著兩岸軍事的和緩快速地轉變時,我不得不憑著尚未退化的記憶,把爾時歷經過的種種事蹟,盡快地記錄下來,好為我們的子子孫孫,留下一些值得紀念的篇章。它似乎也是我多次試著以六○年代的太武山谷為背景,從事小說創作的主因。基於文中情節的需要,《李家秀秀》後半部的部分背景,很自然地又進入到孕育我成長的地方。即使讀者們先前曾經讀過我的作品,對這個深山幽谷裡的人事物似曾相識,但我的每一篇小說,都有其獨立的故事架構,這是我必須向讀者們說明的地方,但願讀者們不會認為我的說法太牽強。
彼時的「姑換嫂」,雖然撮合了許多姻緣,卻也出現不少社會問題。當年在金門這個男多女少的小島上,三十幾歲未婚的男性比比皆是,尤其是生活清苦的農家子弟,更是不勝枚舉。因此,才有「三八婚制」與「姑換嫂」兩種社會風氣的形成。
三八婚制的聘金禍首,我們在此姑且不論,因為早在三十餘年前,我在長篇小說《螢》與短篇小說〈雨天 我想起:南方來的那姑娘〉兩篇作品裡曾經嚴厲地批判過。倘若以姑換嫂而言,原本是一樁親上加親的好事,它的原意似乎比索取高額聘金更能讓島民接受。但是有些家長,刻意地隱瞞子女的缺陷,全憑媒婆三寸不爛之舌,便輕率地促成一門姑換嫂的婚事,最後則衍生出許多家庭問題。追究其因,不外乎是雙方年齡和智商的差異,以及身心上的殘缺,受害或遭受矇騙者幾乎男女雙方都有。而可悲的是,多數人均屈服於命運不敢聲張,像秀秀那種不向悲傷命運低頭、勇於和現實環境對抗的女性,畢竟是少之又少。
在《李家秀秀》這篇小說裡,除了透過陳先生這個角色,協助從小命運多舛的秀秀,邁向幸福的人生大道外,對那位凡事剛愎自用,以有色眼光看人的美娟,則必須給予譴責。因為她對職業懷著很深的偏見,藐視鄉親的工作權,更瞧不起同在這塊島嶼成長的青年人。之後雖然有所悔悟,但為時卻已晚,必須自食其果,無緣和她賞識的人締結鴛盟。而王維揚則是少數能獲得金門人認同的台灣兵之一,他雖然生長在一個富有的家庭,卻從不自我誇耀,始終以謙恭和誠摯的態度,來面對和秀秀在這個小島上所孕育出來的感情,幾乎和拙作《夏明珠》書裡的王國輝成了強烈的對比。王維揚的父親不惜捐了伍萬元勞軍款,其目的並非真正上前線慰勞三軍將士,而是以金錢換取機會,展現出他對李家的真誠實意,親自到戰地金門替兒子提親。
但是在《夏明珠》那篇作品裡,王國輝在金門騙取夏明珠的感情又奪取她少女的貞操、退伍回台灣後,卻不願對這段感情負責而出國。當夏明珠懷著身孕赴台尋找王國輝不著、復受到他的家人百般地羞辱和遭受流產的雙重苦難後,在自卑感與羞恥心使然下,無顏再接受同鄉林森樑的愛。最後重回這個島嶼,繼承父母親農耕的衣缽,在現實環境的使然下,嫁給一個大她二十餘歲的退伍老兵,兩人相互包容、相互扶持,共度餘生。
同樣是一個清純樸實的金門少女,卻遭受到兩種不同的命運,是遇人不淑?還是造化弄人?抑或是時代的悲劇?我並非社會學家,亦非它長期的觀察者,不能針對當年的社會潮流深入探討和詳加分析,僅憑友人一段口述,以及本身的記憶,用笨拙的筆來詮釋這段故事。因此,待商榷的地方仍多,冀望方家指正,讀者們包容!
二○○六年秋脫稿於金門新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