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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葵及「卻聘詩」雜說

發布日期:
作者: 洪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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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幾個段落,不妨提出幾個問題來供讀者參考、討論:

(一)《釣磯詩集》原本只有家傳的寫本,首先看到《釣磯詩集》遺文的是張日益,後來林霍「借得之」,拿給老師盧若騰看,盧若騰作了文字校訂,準備日後付梓,但沒完成願望就病歿了。也就是說,清朝以後,才有《釣磯詩集》刊刻之事,而其來源不外是邱葵的家傳寫本和林霍編訂的抄本。屬於林霍系統的刊本,對於判斷「卻聘詩」是否邱葵原作,並無太大的意義,暫可毋論。重要的是,關鍵人物林霍的說法是否可信?而從史料審查的標準來看,張日益之說乃出自林霍,盧若騰之說,亦源自於林霍,因此,林霍所提的證據,乃不免成為史學考證上所說的「孤證」,這當然是危險的。也就是說,孤證不立,除了林霍的說法之外,尚須找到不同來源的證據,才能真正證明《釣磯詩集》的寫本中,本來就有這一首「卻聘詩」。否則,人們也可以質問:林霍是不是因為讀了《堯山堂外紀》,加以竄改,而有意偽造出邱葵寫「卻聘詩」的情事呢?

(二)盧若騰說《八閩通志》有邱葵的傳,但是否有記載關於「卻聘詩」的事呢?我想,這應該要先去查一下明刊本的《八閩通志》。而林霍說「卻聘詩」已經「載在郡邑舊志,同安故老皆能誦之。」因此,對所謂「郡邑舊志」加以查證也是必須的。查證這些舊志,如果查到在《堯山堂外紀》以前,確實有這樣的記錄,那麼,我們才可以說:《堯山堂外紀》的史源可能來自於福建的郡邑舊志。

(三)按理,不管是盧若騰或林霍,如果他們要駁倒《堯山堂外紀》的說法,最佳的手段,依序是去證明楊維楨的著作中沒有這首詩,而我們福建的郡邑舊志早就有這首詩的相關記載,而且比《堯山堂外紀》刊出的年代早,如果確實是這樣,那麼,「卻聘詩」乃邱葵所作的情事,就不必再辯了。但使我驚怪的是,盧、林兩人並沒有從楊維楨的著作去著手,如果楊維楨的著作中沒有這首詩,那麼,郡邑舊志的記載,如果其時代晚於楊維楨,那又能說明什麼呢?所以,我的看法是,解決誰是「卻聘詩」作者的問題,是去追縱查考:邱葵作「卻聘詩」的最早記載為何?楊維楨作「卻聘詩」的最早記載為何?楊維楨的著作中有沒有這首「卻聘詩」?如果有,那它成書付印的年代為何?如果原本沒有,那麼,此詩因《堯山堂外紀》有此一筆而竄入的說法,才有其可能性。

以上三點,只表示我對於將「卻聘詩」未經查考就判給邱葵這一說法,提出一點質疑。質疑只是我「不肯輕信」的態度,重要的是希望有人能給我更明確的答案。

復次,談到林霍對「卻聘詩」文字的詮釋,並由此而否認楊維楨是此詩作者的問題。我認為,林霍是站在明朝人的立場,去解說元朝人立場的楊維楨,自然到處是格格不入。因此,這種用粗率的文字解釋去證明「卻聘詩」作者的歸屬,並不是一個高級的、合乎正軌的史學方法。何況,「卻聘詩」本身就有許多文字上的參差,十人有十人之是非,林霍解詩之法,恐亦不免一個「固」字之譏也。

就拿阮文﹝旻﹞錫《夕陽寮稿》的意見來說,他因受到盧、林的影響,也還是主張「詩係吾鄉邱釣磯作,見本集;題云:〈御史馬伯庸達魯花赤徵幣不出有述〉。至今海邊童叟咸能誦之,其相傳久矣。………夫一首之詩甚微,而所關人品則甚重;余故不可以不辨。此詩為鐵崖所久假,已經五百年;今釣磯之集出,而趙璧復完。則詩之隨時為顯晦,其亦有數哉!予固不禁為之歡然而破涕也。」

但是,純就文字而言,阮氏並沒有否認這首詩不符楊維楨的身分:「蓋邱釣磯為宋秀才,不赴元世祖之徵;楊鐵崖為元進士,不受明太祖之職。其志節大抵相類,故遂以“卻聘詩”冒入《鐵崖集》中。鐵崖詩名滿東南;而釣磯僻居孤嶼,詩集不傳,人多口誦,遂致字句略有不同耳。今悉註之以備覽………其大略如此。」(阮文見林焜熿《金門志》卷十六〈舊事志〉,頁四一二~四一三)

從阮氏的說法來看,我認為在詩的文字上頭作文章,恐怕是難以服人之心的,所以,相關的文字問題,也不必作深論了。

(肆)御史馬伯庸的線索

關於「卻聘詩」作者的考查,難道就只有上面所提出的幾個問題和方向嗎?從盧若騰、林霍、到阮旻錫等人,他們都對「卻聘詩」作者問題說了不少話了,但奇怪的是,對於「卻聘詩」〈御史馬伯庸與達魯花赤徵幣不出〉的另一個主角人物馬伯庸,他們都不曾加以關注似的,彷彿其人只是個空氣般的人物,無關緊要,而這種論述方式難道不是「對塔說相輪」而未「直入塔中」嗎?

學海無涯,我不知道盧若騰、林霍、阮旻錫諸先輩,是否有認真考查過馬伯庸其人其事,也不知道當今研究「卻聘詩」者,是否有從馬伯庸其人其事著手,而進行更深入的研究。但無論如何,從一個受過史學訓練的人來看,我會馬上想到一些問題:馬伯庸是誰?他到過閩南嗎?什麼時候去的?材料和證據在哪裡呢?為了避免文章太長大囉嗦,以下就長話短說,略作爬梳而已。

(一)馬伯庸(1279~1338)其人,乃元時文壇領袖之一,清翁方綱《石洲詩話》論及其詩者,即有十數條,蓋非一沒沒無聞之人也。其事蹟則備見《元史》卷一百四十三〈馬祖常傳〉:

「馬祖常字伯庸,世為雍古部,居淨州天山。………父潤,同知漳州路總管府事,家于光州。延祐初,科舉法行,鄉貢、會試皆中第一,廷試為第二人。授應奉翰林文字,拜監察御史。………元統元年(1333),召議新政,賜白金二百兩、鈔萬貫。又歷同知徽政院事,遂拜御史中丞。至元四年卒(1338),年六十。………

祖常工於文章,宏瞻而精賅,務去陳言,專以先秦兩漢為法,而自成一家之言。尤致力於詩,圓密清麗,大篇短章無不可傳者。有文集行于世。………文宗嘗駐驆龍虎臺,祖常應制賦詩,尤被歎賞,謂中原碩儒唯祖常云。」

(二)昔日吾友盧禮宇先生曾送我武漢大學《四庫全書》光碟版乙套,雖無文字檢索,但153片CD作為翻檢備查之用,仍稱便利,故我所用文淵閣《四庫全書》,即以此版為準。檢《四庫全書》,馬伯庸的詩文集《石田集》十五卷,赫然在焉。《石田集提要》頁二:「延祐以後為元文之極盛,而主持風氣,則祖常數人為之巨擘。」又據頁五陳旅〈序〉,延祐中,祖常因事入閩。

(三)馬伯庸至閩,所為何來?蘇天爵編《國朝文類》收錄宋本(字誠夫)〈舶上謠〉十首,其自註云:「送伯庸以蕃貨事奉使閩淛」;又虞集《道園學古錄》卷三一〈鄭氏毛詩序〉云:「故御史中丞馬公伯庸,延祐末奉旨閱海貨於泉南,觀于鄭氏得十數種以去,將刻而傳之。」按以上兩條材料,見於曹永和院士《中國海洋史論集》〈明洪武期的中琉關係〉一文中,惜乎曹院士似未宜接翻檢馬伯庸之《石田集》,由此可略窺學海之浩瀚,治史之不易耳。

泉州為元時海外貿易之最大港口,仁宗延祐元年曾開下蕃市舶之禁,延祐七年又罷市舶司,故馬伯庸於延祐年間(1314~1320)曾至泉南「閱海貨」乃是不移之事實。

(四)再回到舊說馬伯庸或薦或訪邱葵的年代,據李清馥《閩中理學淵源考》「徵士丘釣磯先生學派」謂:「元世祖聞其名,遣御史馬伯庸與達嚕噶齊奉幣徵聘不出,賦詩見志。………卻聘時當七十餘歲矣。」(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三三,頁二十~二一)

按:元世祖死時(1294),馬伯庸不過十六歲,元世祖遣馬伯庸之說,簡直不可思議,其毋庸多論亦明矣。唯馬伯庸至泉南為延祐年間,是時邱葵當七十一至七十七歲之間,謂「卻聘時當七十餘歲矣」,則較合符。但此亦非謂李清馥之說即可成立耳!

再者,依林霍〈釣磯詩集序〉之見,彼謂「至馬伯庸與達魯花赤徵幣不出之詩,次在〈八十有四吟〉之下,可謂久幽不改其操矣。」蓋林霍乃以為馬伯庸來徵聘時,邱葵已至少是八十四歲了,即以八十四歲計,則其年當為元泰定帝泰定四年(1327)。然則,泰定四年,馬伯庸可有在泉南的縱跡?

以上諸點,都是從馬伯庸入手,來判斷邱葵作「卻聘詩」是否可能的幾個疑問之所在。馬伯庸去了泉南幾次?各在什麼時候呢?而粗略翻閱《石田集》,其中與徵士酬答相贈的詩,亦屢屢見之,卻是盼不到邱葵的名字。遂不免想到:兩人真的曾經有過交會嗎?還是會過了,但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呢?或究竟是馬伯庸不識貨,根本不把邱葵看在眼裡?還是被大義凜然的邱葵拒絕了,竟惱羞成怒,連邱葵的名字一提也不提?以致於七百年後,在別人以為理所當然是邱葵寫了「卻聘詩」時,在我卻仍覺得「滿天疑雲」,哎,誰來為我撥雲見日、剖析這一段公案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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