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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殿總提督」與「興寧侯」之謎初探

發布日期:
作者: 羅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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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種風雨飄搖的局勢中,若有人還願前往「行在」效力,即便是只帶來千兒八百的雜牌部隊也好、獻上糧秣軍餉也好、甚至僅係才智武勇之士貢獻一己之力也罷,都是值得褒獎的忠誠表現。為了獎勵對朝廷的忠誠,古來不出兩種方式:「名」或「器」、「高官」或「厚祿」。但「官職」封得多了,會和「通貨」有同樣的問題,就是「貶值」、顯不出尊崇(像「小腆紀傳」卷第三有載:唐王失敗之後,其四弟朱聿

逃至廣州,建元「紹武」,當時由於陞官太易太多,「一月覃恩數次,舉朝無三品以下官」;如此浮濫,就反倒顯得輕賤了)──在朝廷亟需招納忠誠之士的情況下,「封贈」是會給得寬;但太多人了之後,原本「官制」中有的職銜就會顯得不夠用。此時就必需別出心裁,比如說「賜姓」;或是將原本的官員職掌事務更形細分,以「疊屋架床」的方式來增加官職;或是「發明」一些原本職官表中沒有的職銜,以示有別於其他,才能足敷勸賞忠勇的需求。大明朝官制中本有的員額,以唐王時期來說,由其即位建元直到被俘,不過約十四個月;但在這個期間,包括黃道周、曾櫻等有聲望者,前後至少就發布了二十人以上的「入閣辦事」名單(這些唐王宣布要予其「大學士」地位的臣子,有些人根本不在其朝中,只是「遙授」,但給他們官職也是有必要的;懸位以待,除以示朝廷招賢納士的誠心,也希望他們不要投清)。在明代廢相之後,「內閣大學士」逐漸演變成實質的宰相,可說位極人臣,非是輕易可臻;但唐王僅在這年餘的短短期間就任命了這麼多個「大學士」,則其他較低階的官職,會「超額」到何種程度,就不難想見了。在「官位」需求這麼多的時期,除了「發明」一些原本無之的職銜,實在也沒法讓這些來投效的人都得到相應的鼓勵。故筆者認為:「御殿總提督」這個不見史籍記載的職銜,便是在這種時局下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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