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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地帶的余華

發布日期:
作者: 李金昌(印尼泗水)。
點閱率:721

在一個與朋友文學討論的聚會的無意中,余華讀到《小說月報》轉載著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這部小說是屬於溫馨之中又散發特殊憂傷的唯美式作品,緩慢的情節推動,精妙的細部描述,這給余華大為震撼,也與他自幼所感受婉約柔美的江南文化相契合,可以說痴迷了,痴迷著這位日本饒將川端康成所有著作,也就是成為余華寫作過程中的「銀行」─ATM隨取隨有。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的一個下午,來自北京有電話到海鹽。余華照例在衛生院忙裡忙外,忽接有人在喊余華接電話,不是朋友聊天,而是北京來的,一時使余華吃驚,原來《北京文學》余華曾寄稿三篇,將受採用,編委周雁如女士要他趁早來北京,因為其中一篇《星星》需要修改一些,周女士並詳細告訴余華北京公車路線,怕他迷路延時間,並反覆強調,所有費用由《北京文學》承擔,改稿期間還有出差補貼………,這讓余華那時只有三十多元的工資大為放心。

(六)

 一九八四年一月,《星星》這篇,如期刊發在《北京文學》第一期的頭條。這篇帶有鮮明唯美氣質的成功小說,透示出川端康成的淒婉韻味之美……。

《星星》的發表成為余華創作生涯中一個相當重要的事件與藝術上的成功;而且是它作為文學事件給這小鎮海鹽帶來了一種激動─猶如第三屆散文比賽,得獎與入圍也帶來了不少的地區震動。作家的身份,在某種程度上是「社會代言人」,是神經角色呈現在公眾面前;而且改稿赴北京是海鹽城前所沒有的。有關領導層在了解了余華的意願之後,著手辦理由衛生院調往文化館。當時余華所在武源鎮衛生院是集體所有制,而文化館是全民所有制,要跨越這種人事體制上的鴻溝,不是海鹽縣所能的權力。不到一星期,余華調到文化館了─也就是如上述的「逛街就是上班」了嗎。

這是《星星》帶給他的機遇,也是《北京文學》給他的機遇,牙科不幹了,鉗子丟掉了,開始寫作職業的生涯;而父親母親這時不再露面出來說話了,孩子前途,如日中升!

但是余華自己解釋,「我現在二十四歲,沒有插過隊之苦,沒有當過工人,也不曾有過生活曲折或坎坷,也未曾上過大學,創作時難免有失東欠西的憂煩……。

一九八五年五月,余華作為該市的青年作家,代表參加在杭州召開的中國作協淅江分會的會員大會。

一九八六年,《北京文學》在北京又召開筆會。筆會要求每位參加作家須帶一兩篇未曾發表過的新作,余華是受邀之一,他是這篇《十八歲出門遠行》的新作。

當余華如期趕到北京,卻意外地遇著著名文學評論家李陀(注意不是泗水李曼陀囉!)余華便將自己這篇交給李陀審閱,李陀看完後,以相當肯定的語氣對他說:「你已經走到了中國當代文學的最前沿了!」這句話讓余華吃了一顆定心丸,堅定了他突圍後寫作之路,「李陀的這句話,我一輩子忘不了,給我越寫膽子越大」余華自己說。

所以大人給小孩說話要有分寸,鼓勵的話也很重要。不像老祖母面對孫子要出門,總是嫌東嫌西,這樣那樣不對,這猶如孫子出門碰著樹上小鳥撒屎在白衣上很沮喪的出門一樣。

(七) 

很難想像,一個作家,如果沒有遇上老師的指點,他的寫作道路會是一種格局;已習慣了運用川端康成唯美式風格的余華,有些倦厭,感覺上康成小說是一種拘謹的心理,敘事已難滿足自己的感情表達。這也許是寫作者一種按部就班,也是自然規律的客觀進化。如果後來沒有卡夫卡,余華的創作也許會成原地踏步,不進不退。

卡夫卡是一位默默無聞膽子怕事的猶太作家,但卻以前所未有的話語方式和審美的思考對整個文學秩序進行了一切罕見的革命;但免不了的受到很多人懷疑與責罵!就如一九一九年五四文化運動,胡適受保守派的懷疑與責罵一樣。

卡夫卡對一切客觀秩序進行無情顛覆的姿勢,就是給余華一種有如田野上的風一樣的自由自在的感受。「與魔鬼相擁抱」的膽識是出自卡夫卡由膽子小變成膽子大,余華也受客觀條件的嚮往。

一九八八年九月,余華又進入北京魯迅文學院,開始了長達兩年半的讀書生活。

這一時期,外國現代作家的作品大量引進,從相對封閉的文化環境中的長成起來的中國作家,也迫切接受有系統性文學知識,魯迅文學院是與北京師範大學合辦的創作研究班。從來沒上過大學的余華自然很順利進入了,當然也結織了很多「前沿地帶」的創作研究生。文化中心城市的北京,是別地無可倫比的,例如外國現代電影,也時常在北京同學家裡看著,也給余華很多藝術上的啟發,先鋒式的小說作品,如泉湧出都是經典之作。

作家對寫作的寒暑表,可以從其創作受國內國外出版的數目看出!就一九九五年在《收獲》雜誌發表的《許三權賣血記》,除國內多出版社轉載,繁體的台、港,和譯本自韓、意、日、法、美相繼出版。

《許三權賣血記》不知有否印尼文版。也許很多讀者很想閱讀?這篇說來非常簡單,情節結構單純帶有戲劇性的故事,評論家洪治綱介紹如下:

先說賣血。

血在中國人的生存觀念是很重要地位,不說它在文學上是豐富隱喻,日常生活現象來說,血與生命幾乎處于同等地位。血在作家筆下,分為三類,「作為祭品的血」、「作為物品的血」、「作為商品的血」。《許三觀賣血記》以跨過半個世紀時間的講述,講述江南小城裡運繭工的許三觀以賣血為生的故事。計有十二次賣血的經歷。

第一次:與爺爺村的阿方和龍根一起去賣血。理由:賣血是自己身子骨結實的一個最有力的證明。結果:高興地獲得三十五元賣血錢,並順便的娶回油條西施許玉蘭。

第二次:獨自拿著一斤白糖找李血主賣血。理由:不是自己親生的兒子名一樂打破了方氏鐵匠兒子的頭,對方拉走了自己的家具強迫他交付醫藥費。結果:支付了醫藥費換回家具,但是被玉蘭張揚出去。

第三次:意外地碰見進城賣血的阿方和龍根,便三人一起去賣血。理由:一看見龍根他們賣血,自己覺得身上的血也癢起來,結果:買了十斤肉骨頭送給讓自己佔了便宜的工廠同事林芬芳。結果:私情暴露,賣血錢被妻子(許玉蘭)收繳,全家人都買穿新衣。

第四次:三年自然災害中,許三觀獨人去賣血,賣後給李血主五元作佣金。理由:一家五口人喝五十七天玉米湯,飢饑難忍。結果:全家人去勝利飯店吃一頓豐富的麵條。

 第五次:許三觀獨自去賣血。理由:一樂下放農村回來時,連走路都走不動也只摸牆壁而行。結果:給了一樂三十元給他和弟弟二樂去見隊長搞好關係,爭取早點回城。

第六次:一個月之後,許三權又去賣血,意外又碰見龍根也來賣血,經過龍根的說情,李血頭才同意許三權賣血。理由:二樂下放的村隊長來城裡了,家中無錢招待村長。結果:完成了招待任務,自己差點暈倒,而龍根為這次賣血喪命。

第七次到十二次:許三觀先後在通往上海的林浦、萬里、松林……進行五次賣血。理由:一樂得了肝炎,已在上海醫院急救,許三觀四處借錢而不得,為救一樂的命,只好一路往上海方向賣血籌錢。結果:途中因賣血暈倒;但最終一樂和許三觀自己都活下來!(下)

(稿酬捐贈大同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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