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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範廁所

發布日期:
作者: 杜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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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又叫茅廁、茅房、茅坑。是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便所」。可是,人們對它的態度,既需要它,又瞧不起它,只不過是人們去解決大小便之處。因此,人們上廁所時,總是急忙的奔來,卻輕鬆的離去。只是,那惹人嫌的異味,自然隨風散出,誰也不願意在裡面逗留,哪怕是多幾秒鐘。說穿了,在人們的思維裡,它始終是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之事,廁所依然是廁所,也就最不值得張揚了。於是,越來越文明的人士,上廁所時,似乎不再提及「廁所」這個詞彙了,而是說:上「洗手間」或去「衛生間」。
追究其因:自古,人們對「廁所」就相當不重視。古代稱廁所為「溷」,養豬的圈,圂就是豬圈;在《漢書.燕刺王旦傳》上有「廁中豕群出」,也就是說人在前面大便,大便順著溝槽流下來,豬則在後面吃屎。廁所,還叫做「圊」,廁所也還叫做溷軒、圊溷等。漢代劉熙《釋名》卷六上說,「廁或曰溷,濁也;或曰圊,至穢之處」。你在古代的建築圖裡,根本就見不到廁所的位置;古籍上對於廁所也很少有詳細的描述,可見國人對於廁所的蔑視。
但從古代農業社會的智慧累積裡,卻發現對於糞便已有相當的認知。戰國時代,荀子〈復國〉篇說:「多糞肥田」,韓非子〈解老〉說:「積力於田疇必且糞灌」中見證:糞便可用來滋養田地,成為維繫著農作物生產中不用花錢又效果最好的天然施肥材料;對於栽培種植五穀雜糧,糞便的利用就極其重要了。
奇怪的是在中國古代民間諸神中,連廁所也有神,您相信嗎?而且信仰「廁神」還極為普遍。甚至在民間也有祭廁神的風俗,始自六朝,而盛行於唐、宋。神,在古代真可謂無所不包、無奇不有。也許,古人認為任何一件日用事物,就必須有一位神明主宰的緣故。因此,廁神的來歷,最早的傳說是戚姑,始於西漢時期。那麼,戚姑,何許人也?實乃西漢開國君主劉邦晚年最寵的戚夫人。半老徐娘的呂后貴為元配,仍然無力與年輕的對手爭寵而退居二線。直到劉邦歸天,呂后掌權下,立即施予極狠毒的手段加以迫害,使絕代佳人戚夫人慘遭無人道的凌遲,終成「人彘」,讓她飽受尋死不能的折磨,還將她棄置於豬圈,結局竟如此淒慘。或許,天帝可憐她,授她為廁神。《月令廣義.正月令》說:「唐俗元宵請戚姑之神。蓋漢之戚夫人死於廁,故凡請者詣廁請之。今俗稱七姑,音近是也」。觀其信仰之目的,竟然為問休咎,令人費解。戚夫人典故誠屬事實,然而,廁神則是人創造出來的,一切恐怕虛無烏有。
大約民國四、五十年代,金門島上各村里,普遍都設有茅坑,即所謂「公共廁所」。起初,大都是路邊露天的簡陋又低矮建物,格局不大,便坑也少。人們在光天化日下,上廁所,變成一種公開化的行為;可是「方便」畢竟屬於個人隱私的一部分,並不宜暴露;尤其每逢下雨時,水火之急,概莫能外。方便事就變得非同尋常了,難免不備受煎熬。無論從衛生、隱私、美觀的角度來看,露天的茅坑,確實不盡理想,後來才加了頂蓋。因此,無論你走進哪一村里,哪裡都可以找到公共廁所,使人方便矣。
小時候,男人在外如廁,夜間雖有尿壺,有時,夜晚上廁所還得冒險摸黑走出門。只因一般家庭中,房屋裡都不設廁所,而在臥室內用布簾圍住壁角,裡面擺放一種坐式的木桶加蓋作為便器罷了,這種木桶叫做粗桶,專供婦女們使用。通常使用一段時間,就必須端到外面一個特定的角落,倒進有個專門收集的糞桶裡或者茅坑裡,自然有人會來收水肥,做為農田的肥料。小孩就沒有限制,門前水溝、牆角以及室外,只要沒人注意的死角,便能就地解決;但大便時,必須跑到附近村里所蓋的蹲式公共廁所。印象中,後浦東門舊菜市場附近、原本的精神堡壘後面,以及北門的舊農會倉庫旁、玉蘭花腳附近、南門街附近……或學校,都有屬於屋頂式樣的蹲式公廁。記得,在一條連接莒光路與浯江街的元春巷中有一公廁,最出名了。民國六十五年,即將原本的茅廁拆除後,改建為新式沖水式的公廁,這是地區第一所設有專人管理,並且公開對外收費。收費標準:小便一律免費,大便則供應衛生紙三張,酌收一元。顯然,廁所在此時就轉變為商店化,營業時,訊息還刊登上地方社會版的報導。
昔日,在傳統大男人主義盛行的社會裡,廁所原是男士們的專用。隨著時代的變遷,婦女也應有上廁所的權利,否則,難以趕上現代人實際生活的要求。由於,中國人講究男女授受不親,因此,女廁所勢必另闢一間。於是,廁所內部的格局有了變化,將廁所改造為「男士」與「女士」各自分開,進門處都有明顯的性別標誌,以防誤闖。由一分為二,涇渭分明,方便男女之內急,成了真正名副其實的「公共廁所」。也因政府的介入,開始補助改善家庭衛浴設備,大體上,廁所由粗桶變成馬桶,由蹲式變成坐式,這讓我從小習慣了蹲姿,曾一時無法適應。在重視環境衛生,以及使用化學肥料,一般使人感覺髒又臭,而且落後的傳統茅坑,一一被拆除淘汰,退出現代人的生活圈;也導致維繫傳統農村生計的水肥來源匱乏,再也沒有人回收水肥而消失在時間的洪流裡。
廁所是隨著人們為生活需求與環境調適的結果,並非恆常不變,而是不斷進化,才成就今天的樣貌。廁所的改造和興建,涉及到人們對它的態度,易於使人們疏忽了廁所的變化。廁所的日新月異,除在建築式樣、設備上的推陳出新,令之煥然一新,翻轉了廁所簡陋的形象,變得越來越衛生,越來越講究,越來越體面,越來越受重視了。
在小西門路旁,一座裸露的斷壁殘垣,並無覆蓋遮擋,隨著歲月滄桑,呈現斑駁陸離的樣貌,幾乎任憑荒廢;平日行人路過時,總是視而不見,懶得走近探究。最近,其四周的空地起了變化,用施工鐵欄架圍起來,以防閒雜人靠近或進出,開始動工。迄今,趨完工階段,圍欄已拆,發現一小看板堆放在路旁,走近一瞧:工程名稱:模範廁所、縣指定古蹟。工程經費:新台幣7273仟元。赫然才發覺,此處竟是廁所,居然還被縣政府指定古蹟的歷史現場,但似乎沒有什麼特別奇妙的地方,也沒有什麼美感可言。真搞不懂,不但要被保留下來,而且還須受到保護和修繕,不免感到十分詫異,不知人們會怎樣看待它呢?
原來古蹟的認定,必須符合「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或「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且保存完整並為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者」的基準才是。至於,登錄的縣指定古蹟,一般視為次一等古蹟,則由地方政府自行管理。此時,瞭解到古蹟是人們共同記憶的儲存所,用來窺視這片土地歷史文化演進的真正實體。一旦失去這些古蹟,我們將找不到人們昔日生活過的痕跡與記憶。因此,古蹟重在「保」字,將歷史的重現作為首要的重點。既指定就不得任其荒廢,必以公權力強制的手段來加以保護,使其得以永久維護與保存。
由此可見,文化局修復這碩果僅存的廁所,因具有稀少性、生活性,以及其功能與價值,必須善加保存,而不應自金門消失。即使不再使用,它都曾經在,這就是歷史的一部分。讓舊時的廁所,能夠具體地存在著,永遠呈現在世人的眼前,找回過去生活中的歷史集體記憶,後人得以窺見時光流轉的印記。
據此,古蹟就需照原樣修復,就應該據實際需要出發,不多築、不虛構,布局的安排,皆宜恰如其分,任何式樣要修繕得不失原狀,不應有的東西,少強加於它。如今,不修則已,一修驚人,便超過了;屋頂與露天式樣混雜的連成一條龍,貪大求全,似是而非,留下眾多露天的便坑與大糞池的處理問題,即使不使用,將來勢必形成藏污納垢或積水、養蚊子的弊端。周遭又有如一般風景名勝區的設施,修復後的模範廁所景觀,美化得豪華和氣派,使現代人就是看到了,恐怕不會認為這是廁所。但轉想一下,在人世間,又有多少是真實的呢?況且,如沒有發展性的保存,反而對古蹟是另一種傷害。既然如此,何不以另一種方式,將它活化再利用,其旁加置一間現今的樣板廁所,藉由靜態轉化為動態,應用今昔的排列與並置,著眼的並非新與舊的共存,而是新與舊之間的對話,有如穿梭在新舊時空裡。這不啻是一種今昔之間的明確對比,也提供一個觀看、理解與對話的視角,讓人產生更多的興會、聯想。既能靜態的重現歷史現場,也有動態的解說歷史進化展示功能。說不定,還能抓緊現代人好新獵奇的心理,促進觀光發展,帶來商機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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