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連載】秋月西沉
「你那個同鄉,帶著槍械去強暴女人,難道不該接受軍法的制裁嗎?你今天竟然公報私仇,把那個可憐的老百姓凌虐得發瘋,你這種行為,要我怎麼向人家的家屬交代。」
「這個死老百姓,又有什麼好可憐的!給他一點顏色看看,只是剛好而已,他要發瘋是他家的事,跟我無關!」
「你那個同鄉拿著手槍要強暴婦女,他基於同村的關係,為了救她而隨手拿起扁擔毆打犯嫌,遂使他不能得逞,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但他毆打軍人成傷就是他的不對,所以被軍事法庭判三年徒刑,如果是一般地方法院,傷害罪不致於判如此重刑。想不到卻偏偏碰到你這位戒護班長,把好好的一個犯人,折磨成一個瘋瘋顛顛的瘋子,你說說看,這個無辜的老百姓可憐不可憐?」
「報告所長,難道我那個被抓去槍斃的同鄉不可憐?」班長反問他說。
「依戰時陸海空懲治條例,在戰地強暴婦女就是死刑,這種人沒有什麼好可憐的。如果被強暴者是我們的姊妹,我們做何感想?」
「不要忘了,我們都是從大陸撤退過來的,也同是東北老鄉,你應該多替我們老鄉講講話,不要老是偏袒那些死老百姓!」班長不高興地說。
「同鄉難道就可以胡作非為,就可以去強暴婦女,就不必講是非,老百姓都該死!不要忘了,舉頭三尺有神明,誰造的孽,誰自己承擔。」所長不屑地說。
「可是他並沒有強暴成啊,為什麼要把他抓出去槍斃?簡直是冤枉他嘛!」班長不平地說。(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