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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軍的洪爐──第四軍官訓練班

發布日期:
作者: 鄭瑞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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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六日是「黃埔軍校」一百週年校慶,近期有多家媒體報導「第四軍官訓練班」的議題,如四月二日,《聯合報》記者高凌雲撰寫專題-〈孫立人用第四軍官訓練班挽救了黃埔軍校,這段歷史卻遭切割〉;四月十三、十四日,文史作家賈忠偉在《中華日報》提出觀點-〈陸軍官校復校與鳳山第四軍官訓練班〉;五月四日,鄧鴻源教授在《上報》發表投書-〈陸官慶祝黃埔百週年,卻切割孫立人?〉有關「第四軍官訓練班」的源委,特蒐整歷史文獻及孫立人將軍的傳記,做簡要的說明,並引用官方出版品加以佐證,除了讓鄉親瞭解該班的來龍去脈,冀望能夠顯現名將孫立人的歷史定位。
二、戡亂時期的訓練工作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中共發起叛亂後,國軍在戡亂作戰當中,官兵有所傷亡,如何儘速補充戰耗,並實施教育訓練,俾能增強部隊戰力,實為當務之急。依三軍大學編印的《國民革命軍戰役史第五部-戡亂》,記載:「迨綏靖作戰後期,部隊迭遭損失,為迅速恢復戰力,使整補與訓練同時進行,爰於民國三十六年底在行轅(剿總、綏署)之所在地南京、徐州、漢口、洛陽、西安、北平、瀋陽(等)八處,設立八個訓練處,負戰地整補部隊幹部與部隊訓練之責。各處設有幹訓班,用為集訓校、尉級幹部(為時約十週);另設有補充兵總隊(轄數個團),對徵集入營新兵實施基礎訓練。」
隨戰況的演變,後來又將訓練處改設為「編練司令部」,直隸國防部管轄,兼受所在地行政長官或綏靖公署主任之督導。編練司令部的主要功能,在部隊兵源之徵集與訓練。《國民革命軍戰役史第五部-戡亂》記述:「迨徐蚌會戰(民國三十七年十一月六日至三十八年元月十日,計六十六天)失利後,……為期整備爾後作戰兵力,乃在陸軍總部之下,於臺灣設立陸軍訓練司令部,大陸之江南及西南地區,設立十四個編練司令部(兵團級)(註一),用為收容江北各戰區作戰失利後撤退部隊與離散官兵,並補充人員裝備,迅速編組成軍。」以下將就「陸軍訓練司令部」的編成,以及該部在剿共作戰當中,設立「軍官訓練班」培訓國軍初級幹部之事,做重點論述。
三、孫立人出任陸軍訓練司令
民國三十六年四月十四日,駐防長春的新編第一軍(以下簡稱新一軍)軍長孫立人(安徽廬江人,美國維吉尼亞軍校一九二七年班)調任東北保安副司令長官。七月十五日,又奉國防部之令擔任陸軍副總司令兼陸軍訓練司令,負責訓練新軍。依據國防部編印的《群英憶往-陸軍官校第四軍官訓練班入伍生總隊口述歷史》(以下簡稱《第四軍官訓練班入伍生總隊口述歷史》),新軍的涵義:「當時所謂新軍,係指重新樹立優良的新風氣,建立完善的新制度,把以前部隊中一切不良的惡習陋規完全革除,重新創建一個現代化及國家化的軍隊。」當陸軍訓練司令部在南京成立之後,開始進行籌備工作。
首先,編組司令部,原新一軍副軍長賈幼慧(陝西韓城人,美國史丹佛砲兵學校一九二九年班)調任副司令;新三十師師長唐守治(湖南零陵人,黃埔軍校第五期)接參謀長。司令部下設第一、二、三、四處與體育、新聞、軍法、副官、營務、編譯等處。
其次,選定臺灣高雄鳳山為司令部的所在地與新軍訓練的基地,並於十月上旬,開始從南京遷駐鳳山。沈克勤編著的《孫立人傳》,提到其擇地的著眼:「他(指孫立人)建議以臺灣為訓練基地,遠離大陸戰場,不受任何干擾,可以按照他的理想,從基本訓練開始,這樣方可練出一支勁旅。」
再者,遴選示範部隊,鄧雪瑞將軍受訪時,表示:「新一軍教導總隊第九期學生中挑選四○○員,在長春市……整裝待發,於(民國)三十六年九月三十日抵達臺灣基隆港,翌日轉運高雄鳳山,……來臺後我們先被編成『陸軍訓練示範隊』。」(錄自《第四軍官訓練班入伍生總隊口述歷史》)另外,《孫立人傳》也提及:「第一批調到臺灣的教育幹部,是新一軍教導總隊第九期畢業的四百二十二名學生示範隊,他們由趙狄總隊長率領,自長春搭乘車船輾轉來到臺灣,進駐鳳山營房。」兩者的說詞概同,示範部隊由原新一軍教導總隊所編成。
四、成立第四軍官訓練班
《孫立人傳》敘及成立「軍官訓練班」的緣由:「要訓練部隊,先要訓練幹部。因此,他決定在陸訓部成立之初,首先要籌設軍官訓練班,以備調訓部隊的幹部,由訓練好的幹部,再訓練部隊。」該書又提到編成的日期:「陸軍訓練司令部經將軍官訓練班的人事編制及訓練計畫,呈奉國防部核准,即於(民國)三十六年十一月一日在鳳山正式成立。」該班的重要幹部是孫立人司令兼主任,唐守治少將為副主任。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編印的《黃埔軍官學校校史簡編》,記敘其編組:「該班成立之初,班本部下設辦公室、教育組、總務組、醫務組、訓導室、軍需室等。」
「軍官訓練班」的名稱後來有了變動,《孫立人傳》說明原由:「(民國)三十七年元月十五日,國防部在南京召開陸軍訓練會議,決定在北平、西安、瀋陽、臺灣、迪化、漢口、徐州(等)七個地區,設立第一至第七軍官訓練班,輪流調訓作戰部隊幹部,由陸軍訓練司令部督導。」由此可知,當時共有七個軍官訓練班,臺灣(鳳山)排序第四,所以更名為「第四軍官訓練班」。
改班名後,主任仍由孫立人司令兼任,副主任則換辛鍾珂少將(中央軍校第十期)接任。三月一日,該班奉命實施改組,《黃埔軍官學校校史簡編》記載:「班本部下分設主任辦公室、行政組、教務組、訓練組、補給組、學生(總隊)各大隊、幹(部)訓(練)總隊、勤務連及體育組。」
《黃埔軍官學校校史簡編》提及七個軍官訓練班的發展:「民國三十七年冬,戡亂戰局逆轉,各軍官訓練班無易地續辦之可能,不得已除保留漢口之第六軍官訓練班移駐廣東花縣;及臺灣鳳山之第四軍官訓練班繼續召訓外,各地軍官訓練班,均先後裁撤。」三十八年秋,第六軍官訓練班移往海南島(文昌縣),擴編為海南分校,大陸淪陷之後,該分校奉令於三十九年元月結束教育,也就是說只剩下第四軍官訓練班。
五、各訓練班隊的概況
第四軍官訓練班為培訓新軍幹部的搖籃,除了養成教育的學生總隊之外,還有其他接受召集教育的重要班隊,簡介如后:
(一)學生總隊
《孫立人傳》記道:「第四軍官訓練班設立學生總隊,招考青年軍中優秀知識青年及大專流亡學生參加,實施短期訓練,培養軍中基層幹部。訓練期間,除了第十五期為十七週之外,其餘四期(按:第十六至十九期)均為二十六週。」國防部史政編譯室出版的《陸軍軍官學校第四軍官訓練班官生訪問紀錄》(以下簡稱《第四軍官訓練班官生訪問紀錄》)對召訓對象有不同的說法:「學生總隊是考選現役中未曾接受基礎教育之優秀軍官(中尉以上)、軍士及青年軍留營士兵、預備軍官等予以召訓,施以嚴格養成教育。」
民國三十七年三月,第十五期開學時,僅有三個學生大隊。到了三十八年春,第十七期入學後,增為四個學生大隊,隨即於十月成立學生總隊,總隊長為楊廷宴。另外,為何從第十五期開始召訓?宋和清(湖北漢陽人,第四軍官訓練班第十五期)接受訪問時,作了說明:「在抗日戰爭時期,陸軍官校及各分校即設有『軍官訓練班』,係為召訓優秀『行伍軍官』,施以短期訓練而設立,且已召訓過十四期。」(錄自《第四軍官訓練班官生訪問紀錄》)經查《黃埔軍官學校校史簡編》,抗戰時期,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的各分校(九個)的確召訓「軍官訓練班」,其中第九分校(新疆迪化)記載:「民國三十六年第十四期軍官訓練班一一二人畢業(教育期間一年六個月)。」這表示宋和清所述屬實。
(二)幹部訓練總隊
《孫立人傳》述說:「幹部訓練分為校官、尉官及士官三隊,主要訓練基本戰鬥技術及指揮作戰能力。」《第四軍官訓練班官生訪問紀錄》則載明召訓對象:「校官隊召訓臺灣省防衛司令部所屬各單位及編練部隊,現職中校以上,曾受軍事養成教育或現職之正副部隊長、幕僚、教官,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下,並曾受初中以上之普通教育及合於體格標準者,施以五週之補充教育。尉官隊召訓現職少校以下軍官(限隊職官及參謀人員);准尉特務長亦可送訓,年齡在三十歲以下,並曾受初中以上之普通教育,施以七週訓練,俾能擔任戡亂建軍之任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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