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廷蘭交遊及繼室補述
八、潘德輿
《香祖詩集》有〈次山陽潘四農德輿見贈原韻〉。潘德輿(1785-1839),字彥輔,號四農,江蘇山陽縣(今江蘇省淮安市楚州區)車橋鎮人。性至孝,五六歲時,母病不食,德輿亦不食,父病之時,下跪以進藥。道光8年(1828年)戊子科江南鄉試第一名舉人,與郭儀霄、張際亮、張履、徐寶善、湯鵬等友善,潘德輿二十六歲時,棄科舉進士之業,潛心攻讀經學,後來六次應禮部試而不第。道光15年(1835),任安徽知縣,未到官卒。著有《養一齋集》、《詩話》、《詩文集》,傳見《清史稿》列傳文苑三。有弟子魯一同。
九、魯一同
《香祖詩集》有〈江南道中次山陽魯蘭岑孝廉見題海南雜著拙稿原韻二律〉。魯一同(1805-1863),字通甫、一字蘭岑,號白耷山人,江蘇省淮安府清河縣(今江蘇省清河市)人,幼年從學於潘德輿,與姚瑩師出同門。道光15年,鄉試中舉,後會試不第,益研精於學,並精通田賦、兵戎、地理等,受到曾國藩的賞識,曾國藩按照其計策攻破蘇、浙太平天國。同治2年去世。著《邳州志》、《清河志》、《通甫類稿》等。傳見清孫雲錦修、吳昆田纂《淮安府志》卷29。
十、方濬頤
方濬頤撰《二知軒詩續鈔》(日本六府文藏本)卷7有〈峽江憶蔡香祖同年〉詩,詩下註云:「庚戌過此,香祖留飲衙齋,出滄溟出險圖索題,予亦以詩卷相質,作一日之聚,陳已如夢。」按庚戌為道光30年,蔡廷蘭當時擔任峽江縣令。
方濬頤(1815-1889),字子箴,號夢園,安徽定遠人。道光24年(1844)進士,和蔡廷蘭誼屬同年。
同治8年,方濬頤任兩淮鹽運使,創辦淮南書局,他招集學士,校刊經籍,後又增設梅花、安定兩書院。常與袁昶、譚獻等人來往。光緒2年任四川按察使,晚年居揚州主講安定書院。他收藏書、畫甚富,精鑑賞,頗負時名。1875年自序成書《夢國書畫錄》。著有《夢園子》、《夢園賦概》、《試帖》、《夢園叢說》、《夢園時文》、《二知軒文存》、《二知軒詩鈔》、《忍齋和陶詩》、《古香凹詩餘》、《北行日記》、《征途隨筆》、《朝天錄》、《蜀程小紀》等多種著作。傳載《安徽通志稿‧人物傳》。
十一、祁寯藻
祁寯藻撰《(谷曼)(谷九)亭集》(日本六府文藏本、續修四庫全書本)卷27有〈為澎湖蔡香祖進士廷蘭題滄溟出險圖〉五言古詩一首。祁寯藻(1793-1866),字叔穎,一字淳甫,避諱改實甫,號春圃、息翁,諡號文端。山西壽陽人,嘉慶19年(1814)中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道光7年至13年(1827-1833),祁寯藻先後任文淵閣校理、翰林院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通政司副使、光祿寺卿、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等職。16年服闋後,任兵部右侍郎,轉左侍郎,簡放江寧提督學政。19年,調吏部左侍郎,旋擢都察院左都御史。20年,補授兵部尚書,上查禁鴉片條陳。21年,調戶部尚書,奉旨在軍機大臣上行走,歷十年。29年,命充上書房總師傅,同年七月授協辦大學士。30年六月,授體仁閣大學士。咸豐元年(1851)起,兩任首席軍機大臣。2年,賞加太子太保銜。4年,因反對肅順重用湘軍,以病致仕。同治元年(1862),授命復出,以大學士銜補授禮部尚書,在弘德殿授皇帝讀。5年(1866),病卒北京。《清史稿》有傳。六弟祁宿藻(1801-1853),字幼章,官至江寧布政使。太平軍攻佔江寧(今南京)時殉難。蔡廷蘭參加道光24年(1844)甲辰科會試,他是主考官,以古代科舉的習慣而言,他算是蔡廷蘭的老師。
祁雋藻與程恩澤都是清代倡導宋詩的代表詩人,所作學杜甫、韓愈、蘇軾,他的詩大多是詠物、寫景、感恩、扈從、官場應酬之作。陳衍《石遺室詩話》以為他是道、咸間鉅公工詩者,素講樸學,故根柢深厚,非徒事吟詠者所能驟及。著作有《馬首農言》、《入山記》、《勤學齋筆記》、《京口山川考》、《(谷曼)(谷九)亭集》32卷、《後集》12卷。
十二、袁翼
清袁翼撰《邃懷堂全集》卷2有〈題蔡香祖大令滄溟山險圖〉七言排律一首,他是蔡廷蘭在江西省的同事。
袁翼,字穀廉,寶山人(今屬上海市),道光2年壬午(1822)舉人,道光25年任會昌知縣(今屬贛州市)。咸豐元年任大庾縣知縣,咸豐7年任江西玉山知縣(今屬上饒市)。咸豐元年(1851)辛亥六月,袁翼時任大庾縣知縣,曾為續修《大庾縣志》作序。《大庾縣志》載其所作哀忠詩六首。
徐世昌(1855- 1939)輯《晚晴簃詩匯》卷131載袁翼在玉山縣擔任知縣的時候:「寇至,李次青廉訪元度方帥師援浙,請留禦寇,城賴以全。詩以工秀勝,晚遘亂離,漸歸蒼老,亦工為駢文,門人高安朱舲為之箋注。」許應鑅〈邃懷堂集序〉記載袁翼50歲才開始任官,在江西任官20年,死的時候,因為太平天國之亂,不得歸葬家鄉。推算下來,袁翼死的時候應該是70歲了。
十三、附論蔡廷蘭繼室歐陽氏
澎湖的《蔡氏族譜》並沒有記載蔡廷蘭在江西再娶的事情,但民國曾燦材纂《廬陵縣志》卷24〈耆獻志‧列女表〉載:「澎湖蔡香祖妻歐陽氏,年四十,賊逼不從,被數鎗死。」清光緒定祥修、劉繹纂《吉安府志》卷40、民國李正誼修《吉安縣志》卷42所載相同。廬陵縣和吉安縣也就是蔡廷蘭任職的峽江縣,這一位蔡廷蘭的繼室歐陽夫人在前人的研究文獻中從來沒有人提到。
按蔡廷蘭的正室是許氏,蔡廷蘭到江西任官的時候,因為路途遙遠並沒有隨行,蔡廷蘭在江西沒有人照顧生活,另外再娶妻子是很自然的事情,蔡主賓的《蔡廷蘭傳》記載蔡廷蘭死後,江西再娶夫人和養子江源遵照蔡廷蘭的遺囑,扶棺歸葬澎湖。顯然這位扶棺歸葬的夫人,是歐陽氏被殺害之後再娶之繼室。那麼這位歐陽夫人究竟是在什麼時候被殺害呢?我們先來看看太平天國的亂事什麼時候蔓延到江西。咸豐5年(1855)1月,太平軍西征,在取得江西湖口大捷之後,石達開、胡以晃等於2月16日令秦日綱、陳玉成等乘清軍後路空虛,率部西進,擊潰湖廣總督楊霈所部清軍萬餘人於廣濟。接著,連占蘄州、黃州,於23日佔領漢陽、武昌。9月,湘軍全力救援武漢,江西兵力空虛,石達開決定採用圍魏救趙之策,進軍江西,威脅曾國藩的南昌大營,以調動湘軍,減輕湖北太平軍的壓力。石達開自率三萬人於11月24日折入江西。12月9日,進佔江西新昌(今宜豐),接著,分兵連占上高、瑞州、新喻、峽江、樟樹鎮(今清江)等地,威逼南昌。蔡廷蘭在道光29年到任峽江令,咸豐2年卸任,換言之,蔡廷蘭擔任峽江縣令的時候太平天國的叛軍還沒有進入江西,那麼殺害歐陽夫人的只能是當地的盜匪,峽江縣本來就是一個貧苦的地方,荒年的時候經常有盜匪四處搶劫殺人,道光30年又是秋收荒歉,盜匪四起,歐陽夫人可能就是在這一年被殺害的。
另外,高啟進的《開澎進士蔡廷蘭一書》,提到有一次蔡廷蘭在江西的妾帶著一位五、六歲的小孩來到澎湖,想要認祖歸宗,但是因為江西鄉音蔡氏族人聽不懂,產生誤會,受到大太太的虐待,結果連夜回到江西,臨走時沿途在路上丟石頭,名為斷路石,表示生生世世,不再與澎湖的蔡家相認。如果這一傳說屬實,那麼蔡廷蘭在江西等於三娶繼室。但這畢竟是屬於口耳相傳的傳說,沒有文獻可以徵考,我們可以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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