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故事的人生
近期一次偶然機會,與一位同事閒聊發現,他每日生活只有上下班,放假也待在家,對於出外旅遊、學習新事物毫無興趣,且十年多的公職生涯,似乎沒有具體的人生目標,也沒有做過有趣或瘋狂的事,若以現代術語來說,可謂「躺平」過日子。
透過這次談話,不禁想起日本小說家本間久雄的名言:「很多人是三十歲就死了,到八十歲才埋葬。」其實關於生活,活得有意義,不在於生命長短,而在於生活的深度與高度。
此次猶如敲響人生警鐘,讓人反思與檢視自我,對於生活是否存有熱情,是否經歷著不一樣的人生歷程,甚至我們都希望別人記得我們,例如:個性、才華、風格、為人處事等,尤其猶太法典《塔木德》內曾述:「人可以仰賴三個朋友的陪伴,一是財富,但是財富只能陪伴她到好運消失;二是他的親人,但是親人只能陪伴他到墳墓口,就得離去;第三是他的善行義舉,它陪伴主人到他墳墓之後,還長長久久。」死後除了墓碑上、骨灰甕上寫句話或刻個名字供人辨認,若還能長篇大論一個人的豐功偉業讓人緬懷,才不枉人世間走一遭。
人類是動物身體、鬼神的心,而鬼神的心讓我們不甘於像野外動物,生於塵土中,又死於塵土裡,倘若在死後想被其他人記得,必須要不斷地嘗試、容錯,投球哲學家今永昇太曾述:「人生沒有2連敗,因為只要你願意嘗試就已經先取得1勝了,最差的結果也只是1勝1敗,只要我有2連勝的機會,我會勇於嘗試,不會畏懼任何挑戰。」
在不斷嘗試的過程中,結果不論是成功或失敗,不啻是最好的人生故事,尤其人都喜歡聽故事,若在乎人生意義,就得寫自己的故事,蔡康永於書籍「你願意,人生就會值得:蔡康永的情商課3」內曾述,若有人問:「我不知道我想成為什麼樣的人。」給一個簡單的建議:「當你不在場的時候,你希望別人講什麼關於你的故事?那個故事裡出現的你,就是你希望成為的人。」
我們每個人在生活的追求上大不同,對生命的定義也不同,所以不需要了不起的故事,只需要在人生路上抒寫自己的故事,而人生故事給予生命力量,甚至也會給予聽故事的人,強韌無比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