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隨便下跪的文化背後
古人說:「男兒膝下有黃金」,意思是每個人都有獨立的人格,都是該被尊重的,不可隨便對人下跪,更不可隨便叫人下跪。之所以只說男、未說女,是因為古代重男輕女。如今性別平等,女生也有獨立的人格、也該被尊重,所以男女膝下都有黃金。
但是在國中任教的巧珍卻發現:現在有些小孩動不動就下跪,而且是雙膝跪地,例如:要找文具,就跪在自己座位旁翻書包;要問同學問題,就跪在同學身邊講話;累了,就跪在教室地上。巧珍已經五十多歲了,難以接受現代青少年的隨興,覺得不成體統且有礙觀瞻,所以總不免念叨道:「不要跪著,男兒膝下有黃金。只能在特地場合跪天地、跪父母,平常不可隨便下跪。」有的學生聽了就站起身來,有的卻不願起身,如果跪的是女生,有時還半開玩笑地說道:「我不是男兒,膝下沒黃金。」由於此舉倒也無校規班規可管,巧珍只能多勸導幾句,學生若仍堅持要跪,也只好暫時算了。
不過,如果學生來導師桌旁問作業的問題時,突然噗通一聲跪下,巧珍一定立馬站起離開座位,並令學生站起,若學生還跪著在寫作業而不立即站起,巧珍一定站立在側後或乾脆走開,絕不讓自己處在跪立者的對面。雖然台灣習俗只說被長輩跪會折壽,但巧珍直覺被任何人跪都是承受不起、不會有什麼好事,所以避之唯恐不及。反觀班上學生往往被同學跪著也談笑自若、不以為意,真是替他們捏把冷汗。
有一天,巧珍看到隔壁的班導正在走廊上訓誡他班上的一群學生。原來是一位男同學A在網路上寫了對一位女同學B不禮貌的字句,到校時,班上一些學生議論紛紛,認為A必須對B道歉;在道歉的環節,圍觀的同學中某位提議道:「下跪道歉!」A竟也不假思索、嘻皮笑臉地就雙膝著地;跪下後,同學們正嘻嘻哈哈、瘋瘋癲癲地絞盡腦汁,想要A說或做些什麼表達歉意,導師經過看見了,趕緊令其站起,並把所有人訓了一頓。剛開始,有學生還振振有詞地說:「是A先對B開黃腔耶!」這位導師說道:
「A對B開黃腔,可要A對B口頭致歉,或是告知導師,由導師告誡、告知家長,依校規處理,不可以要求同學下跪,因為下跪是侮辱人格,是很嚴重的事情。每個人都會犯錯,那如果你們以後一犯錯,我就叫你們下跪,你們覺得可以嗎?如果是你的家人,在外面犯了一個錯,就被要求對別人下跪,你能接受嗎?」說著轉頭問B:「是誰叫你下跪的?你有反抗嗎?」
B同學卻笑咪咪地說:「我也不知道是誰,我覺得還好啦,只是好玩嘛!」這位導師訓誡道:「下跪是很侮辱人格的事,有人要你下跪,你不能隨便就下跪,如果對方強迫,你要說不行,不然就離開現場,來報告老師,在校外的話就去報警。你不能自己覺得無所謂就下跪,那你爸爸媽媽若知道自己兒子在外給別人下跪,會是什麼感受?你被要求下跪,老師幫你講話,你卻說只是好玩,讓其他人都覺得老師多管閒事,小題大作,那以後若又有人叫你下跪,還有誰要幫你講話?」
接著,這位導師說了「隨便下跪會害人折壽」云云,學生們雖然不再回嘴,但表情很不服氣,內心大概很不明白:「下跪」這個動作到底有什麼大不了的?如果他們不滿意老師能夠處罰的方式(口頭告誡、告知家長、記警告),為什麼不能依同儕能接受的方式解決?以A同學來說,他寧可下跪、不想鬧大(被班導和家長知道),為什麼不行?這些學生們還覺得剛才明明很歡樂的氣氛,被狀況外的班導給搞砸了,真是掃興;至於從下跪扯到折壽,那更是迂腐迷信到極點了!
巧珍回到辦公室,她深知這位導師的用心良苦、語重心長,絕非在說迷信之事;但血氣方剛的學生此刻未必能理解,可能要再經過多年歷練後,回頭想想才能領悟。想到最近正在講授陳之藩〈謝天〉,與此事頗異曲同工。「感謝老天爺」並非只是迷信,而是表達感恩的心,是一種謙遜、不居功的胸懷。而「隨便下跪會害人折壽」的說法,看似迷信,也蘊含著尊重自己及尊重他人的老祖宗的智慧。
人生天地間,頂天立地,行得端、坐得正,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宜隨便雙膝跪地、矮人半截,若須尋物、撿物或低頭請教,可以蹲其身,再不濟也只可跪單膝;若動輒跪雙膝,就是不夠端莊、沒有規矩。事實上,以巧珍多年教書的經驗,動不動就雙膝跪地的學生多半過於好動,不守常規,從來沒有品學兼優的學生會有事沒事就跪在地上的。
若是犯了過錯,要誠實面對、誠懇道歉、切實改過,除非犯的是殺人放火之類攸關性命的大錯,否則不須進行貶損人格尊嚴的下跪道歉。「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如果自己都不自重自愛,別人就更不會予以尊重了!另一方面,做出「要求別人下跪」這種惡劣言行的人,必是得理不饒人、心胸狹隘、毫無禮貌和同理心,以老一輩的話來說就是「造口業」;在別人因小錯而對自己下跪時,還高高在上毫不迴避,亦是不懂得設身處地、沒做到「得饒人處且饒人」,以老一輩的話來說就是「有損陰德」,久而久之必會因為人處事的不當而遭遇困厄,那麼是否「折壽」不得而知,但也會應了「善惡到頭終有報」這句話。人生過得不坦蕩、不自在,再長壽也無用,所以隨便下跪之害,與「折壽」亦相去無幾。老祖宗要勸導人們和睦相處,以「折壽」之說警惕世人不可輕易下跪,實則是希望人們都能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啊!
再以現代道德規範及法律規定來看,要求他人下跪可能涉及「霸凌」、「強制罪」、「公然侮辱罪」,旁觀者若積極參與或助長霸凌行為,可能會因侵權或共犯等理由,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社會新聞中,也不時有人情緒失控、要求對方下跪道歉,引起路人側目,相關影音被上網公審,相關人物被移送法辦。奉勸年輕學子及社會大眾:別再把下跪當作解決糾紛的選項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