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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愷一片丹心照東吳

發布日期:
作者: 劉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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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木愷(一九○三年五月十四日-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日),安徽當塗人,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政治系,並於東吳大學修習法科獲雙學士。留學美國紐約大學獲法學博士。歷任司法院、行政院秘書長,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執業律師多年,致力東吳大學在台復校並擔任校長十四年,被譽為具有宏觀有教無類的教育家。」
  一九八一年夏天,因在流氓管訓隊考上東吳大學英文系,被警備總部提前釋放出來的林建隆,收到一紙裝在東吳大學專用信封的便箋,信箋開頭先恭喜他考上東吳,也知悉他在何種處境下考上的,深信他的資質必定十分秀異。最後鼓勵他:「一定要排除萬難,堅定地念下去!」信末署名端木愷。
  林建隆不知端木愷是誰,進了東吳念了一年仍不知校內人事,只心無旁鶩埋首在圖書館用功,還因此獲得「圖書館管理員」的稱號。苦讀一年,由於出獄不久,有著太多的煩惱牽絆,加上兩個弟弟也先後入獄、父親又罹患重病、摯友臥軌自殺身亡等種種打擊,他無奈地遞出休學申請書,沒想到校長因此單獨召見他,問他是否還記得一年前那紙條上寫了些什麼字?
  林建隆這才恍然大悟端木愷的「身份」。經懇談後,端木愷了解他的困境,不但退回林建隆前一年所繳的學雜費,還減免他未來三年的學雜費,並且勉勵林建隆:「其實我不只希望你堅定的念下去,我更希望有朝一日,你能回東吳來教書,如果我沒有看錯人,像你這樣的異端,相信定能發揮另類的長才……」
  林建隆果真沒有讓端木愷失望,東吳畢業後到美國留學,學成回到東吳教書,並且成了書市列名暢銷書排行榜前幾名的「流氓教授」作家及詩人。
  端木愷治校理念除了重視普遍原則外,也留意特殊人才,在林建隆生命的轉折處扮演重要的生命導師。林建隆很遺憾沒有好好保存端木校長那紙紆尊降貴給他寫的信箋,好讓後人同感一個教育家「有教無類」的襟懷。
  宦海浮沈不為己
  端木愷,字鑄秋,一九○三年出生於安徽當塗縣,父親端木璜生曾參與國父孫中山的革命大業,民國成立後曾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參謀長,戍衛京畿淵口。許是血液中流有革命軍人血液,五四運動興起,在上海讀英人所辦麥倫中學的端木愷,亦起而成為學生代表到處奔走呼應,卻因此被英人校長勒令退學,轉入澄衷中學,畢業後考入上海復旦大學政治系,夜間同時在東吳大學修習法科,獲得文學及法學雙學位。其後留學美國,一九二七年獲得紐約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旋即束裝歸國服務家國社會。
  由於端木愷具有深厚的政治及法律學養,很快被四方延攬,歷任國民革命軍軍官團政治教官、安徽省政府教育廳秘書兼科長,後轉任安徽大學法學院院長,先後擔任過國立中央大學、東吳大學行政法教授。一九三四年端木愷出任國民政府行政院政務處參事,抗日戰爭爆發後,端木愷任安徽省政府民政廳廳長。後隨政府遷往重慶擔任行政院參事,繼而出任行政院會計長、國家總動員會議副秘書長、代理秘書長、行政院糧食部政務次長。一九四六年代表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不久,因派系鬥爭以及政見不同,辭職遷居上海,開辦「端木愷律師事務所」。一九四七年復出,先後曾擔任立法委員、司法院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等要職。
  林林總總,看起來端木愷歷任政府要職,權高望重,實皆為臨危受命,扮救火員角色,火滅人離絕不戀棧。端木愷自謂「一生只辭職而不求職」,對於當代中國的建設貢獻卓著,總在國家需要他時擔負重責,使命達成後即辭官,有任怨而不避怨的愛國情操,不計毀譽貢獻其才學智慧,在同儕間因有「儒俠」之稱謂。
  人權律師,不畏譏讒
  一九四九年大陸淪陷,端木愷攜全家隨政府播遷到台灣,高層屢徵端木愷任公職皆不就,重執律師業,於台北開設「端正法律事務所」。
  端木愷執業律師,以端正社會風氣及法治精神為信念,受理案件取捨嚴明,紓解冤屈無敢肆意,凡有涉外案情,悉以國家利益尊嚴為前提。手訂受託辦案「三不」原則:(一)無理由的案件不辦。(二)向法院關說請託的案件不辦。(三)離婚案件不辦。民事以和解為原則,儘量做到解紛止訟。刑事以不做告訴人或自訴人方面的律師為原則。接辦案件無論大小都要有敬業精神,不可有一點疏忽,嘗言:「法律如刀之兩刃,能助人,亦能害人。」必須善盡其責。收費標準以律師公會章程為準,對於貧苦需要盡義務的案件不能拒絕,也要盡心盡力的去辦。
  執業期間,曾辦了幾件國際矚目的官司傳頌一時。其中以一九四七年汪精衛妻子陳璧君的叛國罪最為轟動。汪精衛在南京成立偽政府後病逝日本,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起訴汪妻陳璧君,並收押了汪精衛一家大小。端木律師受汪妻之託擔任辯護律師,雖認為汪精衛叛逆對不起國家人民,死有應得,其妻在旁助勢也罪無可逭,但是他的家人是無辜的,應該要跳脫中國傳統「誅連九族」的觀念。基於尊重人權理念,明知當局甚為不悅,端木愷仍慨然受理此案。經過冗長的興訟過招,最後勝訴,汪精衛的兒女、女婿及外孫都無罪開釋。陳璧君為感念端木律師行誼,特將在獄中手抄汪精衛生前著作《雙照樓詩詞藁》贈予端木律師,並親書信函頌揚端木律師「中公道而重人權,明是非而雪冤」,可謂字字血淚。
  另外還有一九五○年涉及台灣中華民國及大陸「偽政府」權益的「兩航飛機案」,和一九六八年「青果社金碗案」均為備受矚目的大案,最後均能為國家及被告爭取到最大利益及有利判決。不過也因「兩航飛機案」擠身為國際名律師遭謗,讓當年蔣總統有所誤解,被迫退黨。法界對此案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惟端木律師「毀譽褒貶一任世情」,從未為自己辯護。摯友私下詢及此事,端木律師僅以「若不如此,如何保住那七十架飛機?」一語帶過,足見其一切以國家為重,個人毀譽事小。此事最終亦獲得蔣總統的諒解,並親自將黨證歸還給端木愷。
  致力東吳復校,從補習學校開始
  端木愷隨國民政府遷台後,除了受聘擔任總統府國策顧問的「閒差」外,不再接受任何握有實權的公職,有一時期司法院長故世出缺,最高當局曾有意徵召端木愷擔任此職,為他婉拒,因此時端木愷除了律師業務外,正致力「東吳大學」在台復校,百務待舉,不忍為了個人享高位而放棄他對「東吳」的責任。
  一九五一年東吳校友倡議在台復校,一九五二年籌組董事會,首推曾為中華民國第一任司法院院長的王寵惠擔任董事長,積極籌劃復校事宜。恪於法令只能先籌設補習學校,於台北市漢口街借屋設立東吳補習學校,設法政、商業會計及英文三科,另設比較法律一科,限大學肆業二年者報考。一九五四年教育部以東吳補習學校辦學績效卓著,核准先行恢復法學院,設法律、政治、經濟、會計四系,並附設外國語文學系,為台灣第一所私立大學院校。
  一九五七年東吳購得士林外雙溪土地,石超庸擔任院長,積極推動建校事宜。兩年內完成第一棟教學大樓及學生活動中心。一九六一年全校由台北市漢口街遷到外雙溪,設備雖然仍嫌簡陋,東吳師生至少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美麗校園。石超庸擔任院長十年,擘劃經營,嚴謹務實,為東吳奠定了穩定的根基。
  一九六九年端木愷被董事會推舉擔任校長,扛起擴展校務的重責大任。端木校長深感在台灣辦教育就是一個窮字,曾謂「私立學校校長就是職業乞丐」,尤其是東吳,既無強硬的教會背景,又不願以學店方式解決財政困難,但他相信自有辦法。他一向佩服武訓先生乞食辦學的精神,相信只要「盡其在我」,並自詡一向「做什麼,像什麼」,校長亦若是,天下沒有克服不了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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