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筆記】擋界,也擋傷!
因此,遇到公害陳情案件,站在第一線的專責「委辦計劃」駐局人員,立即前往現場了解狀況。若是一般的污染案件,能經勸導立即獲得改善者,則就地解決結案。諸如:有人露天燃燒雜草或垃圾.經勸導馬上自行灑水滅火,火熄煙滅,現場不再有污染行為,經拍照存證之後,需回復舉報人者,依約定分別以電話或語音留言回復,即可簽報結案。
如果是屬於有立即危害的重大污染事件,「委辦計劃」駐局人員無法立即解決的,就得馬上以電話向業務承辦人或主管報告,請求會同相關業管人員一同前來處理。
當然,根據研判,陳情案若屬沒有立即危害,且不是容易解決的棘手污染案件,可擇期會同其他局室會勘處理。換句話說,如果遇到委辦計劃駐局人員和業務承辦人暫時不能解決的案件,那麼,業務主管課的課長,就要實地前往處理。
也因此,城區這一家新開的炸雞店,油煙影響附近居家生活環境,遭陳情舉報之後,第一線的「委辦計劃」人員趕到現場,曾遭冷言冷語和白眼對待,更被藉故洗滌噴水趕人,業務承辦人據報前往,仍然遭到同樣的對待,類似的污染陳情案,屬於棘手的案件,身為業務主管,就有必要前往實地會勘了。
於是,我偕同承辦人員佩帶稽查證,攜帶採證照相機和DV錄影機;前往現場時了解,當我們一行人抵達炸雞店門口,由於不再「勢單力薄」,並未遭噴水趕人,但馬上遭「反搜證」,店內有人也拿著照相機,躲在角落對我們猛按快門。甚而,幕後老闆先聲奪人來電「嗆聲」,且揚言向上級長官告狀。
所謂「一樣米飼百樣人!」這是一個多元、開放的社會,更是一個民意高漲的年代,特別是加入環保工作行列,感受尤其深刻,因為,在處理公害陳情,常常會遇到冷嘲熱諷、裝瘋賣傻、或蠻橫不講理的民眾,那是家常便飯,不足為奇!倘若被陳情者,還具備民意代表或高官的背景,處理起來就更棘手了。
然而,認真說,民代或高官的壓力,只要秉持依法行政,處理起來一點都不棘手,何況,任何的陳情案件進入系統,上級主管機關環保署,也同時看得一清二楚,哪一個案件屢遭陳情,而無法妥善解決,所屬的督導稽查大隊機動小組,隨時會派員前來督導考核,事前並無預警,常常是人來到金門下了飛機,才打電話通知我們派車配合,然後,直接前往個案現場稽查。
坦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央環保主管機關深知各縣市許多污染源的工廠、場,普遍存在有議員或民代的背景,地方環保機關受制於預算被刪減的壓力,每每無法開單告發,公權力無法伸張,以致一些污染案件遲遲無法處理,所以,特別成立機動稽查大隊,鎖定一些屢遭陳情案件,列為重點督導工作,因此,他們出任務是「既入寶山,焉有空手而回?」十之八九直接開單告發,民代想關說或施壓抽單,已經來不及了,污染製造者除了接受應有的罰款之外,還要限期改善。
其實,處理「公害陳情」最棘手的,不是民代關說或高官施壓,更不是刁民,而是遇到精神異常者,每每舉報電話不停地撥打、無分日夜,讓人應接不暇,往往免費公害陳情電話一撥通,便講個沒完沒了,除了佔線影響業務正常推展,更令人無弗消受的是,若不配合乖乖當聽眾,舉報者旋即掛斷電話,馬上打給長官或上級機關告狀,誣指態度不佳、專業不足、或愛理不理,而且,類似的舉報人,報案經驗豐富,除了經常變換電話號碼,也使用假名,讓接電話者,若非遭長官指責,就是解釋報告寫不完。
再不然,就是直接跑到辦公室,哭哭啼啼、捶胸頓足,講到委曲激動處,甚至暈倒在地,得趕快叫救護車送醫院。最頭痛的是,類似的個案以女性居多,白天正常上班時間內還容易應付,最可怕的是夜間的陳情電話,常常在深夜舉報附近有貓叫春,讓她無法入眠,要我們趕快去捉貓;或是鄰人在燒水炊煙,要我們立即去採證,遇到類似的陳情案,確實是令人哭笑不得,因為,雞鳴狗叫,在「噪音污染管制法」並無規範,而是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應由警察機關管轄。然而,明明知道非權責管轄,卻不能推諉,但怎麼去捉趕叫春的貓,實在力有未逮。
至於民宅灶火炊煙,昔日家家靠燃柴生火煮飯炒菜,時至今日,雖大部份家庭都已生活現代化,使用瓦斯和電鍋,但仍有少部份農家保有燒柴火的「大鼎灶」,逢年過節蒸糕、綁粽,甚至,部份低收入戶,買不起昂貴的熱水器和瓦斯,還以柴火燒水煮飯,延續先民傳統的生活方式過日子,於情於理,何錯之有?誰能禁止他們煮飯炊煙?畢竟,金門社會福利措施冠全國,但還沒有補助瓦斯或水電煮飯炒菜之項目。所以,要在村落裡勸導居民不能炊事燒柴,執行上確有困難,就像規定農民不可露天燃燒稻草,雖然於法有據,但全國尚無開罰案例,了不起只是勸導而已!
畢竟,這年頭,民意高漲,選民手中有選票,有些人認為自己是「頭家」,如果還有親人為地方首長或民意代表,那就天不怕、地不怕,更加的有恃無恐,不僅把公務員當成「公僕」,簡直是當成人盡可欺的弱者,每當環保稽查人員接獲舉報前往稽巡查,常遭白眼與辱罵,不在話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