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筆記】擋界,也擋傷!
認真說,在金門從事環保稽查工作,還算輕鬆愉快,較諸於台省各縣市,他們責任區除了幅員廣闊,特別是工廠的污染排放,常有「黑道」阻撓、恐嚇,甚而謊報偏遠地區有污染公害,如果不前往稽查,那麼,會被控告怠忽職守、包庇瀆職;如果據報前往稽查,可能誤入陷阱慘遭痛扁,甚而被恐嚇斷手斷腳,連生命都會遭受威脅,才真正讓人卻步,無怪乎台灣地區許多稽查人員,離職率非常高,譬如前年的環保技術類高考,原本是有一個名額,放榜時,竟增額錄取十六名,可見一斑!
擺在眼前的案例,可算是典型的代表,自己開店賺錢,所排放的油煙污染環境,影響左鄰右舍居家生活品質,屢遭民眾撥打「公害陳情」專線舉報,自己不虛心檢討改善,對我們到場查勘的人員惡言相向,還蓄意噴水阻撓,並反咬我們態度不良,真是「惡人先告狀」,今天再度前往稽、巡查,店內人員「反搜證」,拿著相機躲著對我們猛拍照,未待我們回到辦公室,幕後老闆已來電嗆聲!
當然,類似的情形,司空見慣,不足以大驚小怪,因為,地方上一些公害陳情案,能解決的,早就解決了,剩下一些陳年棘手老案,一再被陳情,最特別的是,許多陳情案,普遍是鄰居,過去因某種原因的糾紛,以致「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遇到左鄰右舍有廚房油煙異味、噪音或家禽家畜臭味,一通電話或網路陳情,環保人員依規定前往處理,否則,檢舉人會控告包庇瀆職,反過來,環保人到現場稽巡查,被檢舉者怪罪故意找麻煩或處理不公,每每「公親變事主」,左右為難。
事實上,針對一般污染案件的稽巡查,都以勸導、輔導改善為前提,給予充分時間改善,並非一到現場,立即開單告發,而是規勸不聽,拒不改善,才會開單處罰。每次出勤稽巡查,要求工作人員務必配掛識別證,注意服務態度,必要時配置微型攝錄影,否則,遭受栽贓誣告,將百口莫辯!
以前,金門是潼山濯濯的海中孤島,教育不普及,尤其一些上了年紀的長者,童年遭逢日軍強佔金門八年,未能接受教育讀書識字,十之八九是文盲,許多觀念靠口耳相傳。過去,普遍以農耕為生,種田人家在自己的地播種、收割,不可越界,雖然,田與田之間,沒有政府的公界線,只有用一塊石墩為界,沒有人敢任意越界,蓋房子,所謂的「金厝墘、銀厝角」,也沒有人敢侵犯界址。但是,在自己的地基內蓋房子,遮擋到鄰人的風向、陽光,所造成的傷害,則是可以容忍的,正是所謂的「擋界,無擋傷!」
不可否認,昔日,「一家烤肉萬家香」,可以分享左鄰右舍,甚至整條街、整個社區,是美事一樁,被醬油廠商引為廣告詞,在電視和廣播強力放送,但是,曾幾何時,民眾知識水準提高,環保意識抬頭,環保法令已經修改,不只不能一家烤肉萬家香,連影響隔壁一家都不行,類似的廣告消聲匿跡,因為,異味不可以逸散影響他人,不管是香的或臭的,臭豆腐攤被舉報開罰,連西點麵包店奶油香味四溢,也被開單,若屬廠商罰金是十萬元起跳,被罰案例不勝枚舉。
甚至,有人在門口種植夜來香,雖是散發出淡淡的幽香,但鄰人聞後會過敏,「舉凡人為缺失,致破壞生存環境,有損害或危害國民健康之現象」都可舉報,夜來香讓人聞後身體不舒服,就屬「異味」公害,列為陳情的項目。炸雞店油煙影響左鄰右舍,自然法理難容,業者「擋界,無擋傷」的觀念已不合時宜,經我們勸導解說,加裝「油煙過濾」系統,污染問題就解決了!(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