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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學批評的后設、逆反與和解 ──兼談一場文學獎評審

發布日期:
作者: 黃克全。
點閱率:92

關於詩評觀念,依我個人文學性格取向,仍然較偏好那種隱喻式的詩評,十九世紀法國波特萊爾的詩觀即是,他集象徵派、現代派、散文詩人於一身。比利時學者喬治‧布萊在其名著《批評意識》裡有一章節是這樣看他的詩評的:「……在這種批評完成的認同行為在於發現一整套形象,屬於詩境的各種形象在其中互相映照,而認同這詩境正是認同行為的目的。這一套形象也要來源於屬於批評家的深層生活,他的記憶化的情感和思想儲備的種種印象。」不錯,上面這些話的重心落在最後那兩句。很顯然的,前面那首題為〈燕尾下的守望──致 曾祖母〉的詩作。我和另兩位評委的「深層生活」、「記憶化的情感和思想儲備的種種印象」都有所不同,這才導致評價有所落差的。一篇作品,兩個以上讀者可能就有兩種以上的分歧。這逼誰都非得講出一套什麼道理來說服對方。往好的想,這叫百花齊放,百鳥爭鳴,往壞的想,這是兩頭羊窄橋上狹路相逢,進退不得哪!
總歸一句,我們三位評審文學見解、情感和思想儲備印象的差別,導致一篇文章有著不同的評價,莫不先展示了所謂文學的純粹性和整體的自主性、接受美學理論等這兩種評判依據的歧出與不盡周全──當然,想是根本沒有所謂周全這回事。
接受美學理論且停在這裡,我們再看文學作品的「呈現」問題。現代文學的「呈現」,主要是上承蘇格拉底、柏拉圖師徒和亞里斯多德的模仿論,只是蘇格拉底、柏拉圖師徒的模仿論是罷黜詩(文學),以詩只能模仿幻象而無法模仿理型存在,而亞氏偏向正面評價的模仿論承認詩能表現未知之事與普遍。現代主義的模仿論其前提必須承認有一與主體相對的外在實體即客體。而后現代主義直接講呈現勢不可能。從某方面來說,后現代直接講呈現勢不可能,那是一種反符合論的世界觀,即使講好聽點,說是以希望代替實在、知識、真理的實用主義,可那不是從根本抹去文學嗎?那不是逼我們只好又回到遙奉啟蒙運動基本內核發動的現代文學觀及方法論嗎?的確,目前我們評論一篇作品,一般依舊依循現代主義文學觀,看那預設立場下的「作品如何表現」,以詩來說,依舊要看如何呈現出詩之所以成為一首詩那日久形成共識的封閉性的美感意識,那所謂的純粹與整體的自主?
倘若我們不可避免地遇到文學閱讀及批判的根本兩難,那我們可不可以且停在這裡?因為不管秉性看似堅強的現代或看似破碎的后現代,無非只是分別把握了真實的不同折射。現代追求共識,后現代認為共識勢不可能,反追求個別,兩者都來到邏輯或存在的悖論。且再用維根斯坦前後半生兩種對比來作參照,維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說了個命題:「凡不能說的,就該沉默」,如美學藝術、哲學價值、倫理學、人生意義、宗教與神秘事物等等,文學自然可歸入美學藝術。但他隨後又說:「凡不能說的,就該顯示」。文學、藝術的任務與本質莫非就是「顯示」。我們只能說「顯示」這語言遊戲,因更寬鬆所以也就更緊密,或較接近人的生命。這我們意會到這點,就能從諸多語言遊戲的扞格中取得相當的諒解。我們勢不能太較真,因為從現代性發展的歷程來看,凡追求體制及精神的完整或理想,最終將摧毀其自身。所以我個人的應對之道是,兼採現代、后現代審美觀,時而單一時而多樣,時而整全時而破碎,時而批判時而退讓、時而隨立時而隨拋……,這或是最終的解決之道──哦不不,並沒有什麼最終解決之道,因為任何最終解決之道都是危險的一刀切。
1994年3月喬納森‧丹西教授在英國國家學術院作了一場演講,講題是〈因為作者在此被抹去──對休謨在《自然宗教對話錄》中運用對話形式的哲學反思〉,為什麼這裡要提這場演講呢?因為他在這篇講稿裡提出的對話形式的說法值得思考,使我們觸類旁通地明白,兩人以上同時審讀一篇文學作品的交會問題。休謨的《自然宗教對話錄》有三位主角:斐羅、克里安提斯和蒂美亞。喬納森‧丹西歸納出該書三個特點,其中第三特點說得挺有意思,他說三位主角人物,「甚至沒有一位是前後觀點一貫的,他們全都犯了錯,未能記住,甚至也未能明白自己和別人的論點。最後這一點,我認為是意味深長的。」喬納森‧丹西談論的重點是三人對話形式的蹊蹺,用我們的讀者美學及誤讀理論來理解,對話主要落在辯證過程,是超越理性進行探究和論爭目標的共識和「自洽性」(Self-Consistency)的──自洽性指不包含內在矛盾的邏輯或結構上的自我一致。其次,休謨的《自然宗教對話錄》談的議題是宗教,可我們這裡談的是文學──文學創作及批評。宗教的核心在探索從有限到無限,是歸屬,而文學的核心是呈現,是顯示的話──為表現欲、為自由、為美學,最後,為某種無目的的神秘,如康德所說的「無概念的普遍性」都有可能。總歸一句,文學可能是顯示「人學」本身,許是比宗教更無限的。一方面它涉及宗教關心的東西(有限與無限),另一方面它涉及美學,美學最根本的關心,或許是對生命束縛的解脫、莫須有的自由自在感。再者,對話能讓各式各樣的顯示彼此衝擊與交融,擴充(修正,或瓦解)「文學的純粹與整體的自主」。對話給我們的最後一個訊息就是「和解」。也許文學就是一種后設敘事,悖論、弔詭、似是而非、無可理喻。對談、實踐既需要真理也需要錯誤,這樣看來,三位評審的意見互有出入便不足為奇了,也就讓那種所謂的整體自主性和純粹性有了範疇的延展。
我們時而辯證性地求其和解。和解一如現代性,在這裡或可隱喻為一種籠統的精神及態度,或可依黑格爾絕對精神辯證法及其哲學圓圈系統說,和解就是留下另一個破綻、可能性。或也可舉「隨立隨拋」這佛學教法,這是一種互文修辭格,隨立隨拋、隨拋隨立,成為永遠的辯證法則,或者說永遠的和解與對立法則。當代法蘭克福學派批判理論學者阿爾布萊希特‧維爾默不也說過:「和解的精神是藝術和哲學的共同手段,通往真實的化身,共同的逃遁和烏托邦。」且讓我們停留在這裡,這永遠的烏托邦──並繼續往前邁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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