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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閑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發布日期:
作者: 楊清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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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首佛偈云:「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閑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我們在每天生活中,如果能夠平安過活,無意外事故發生,就是人生最大的福報,便是人間好時節,我們都該懂得珍惜感恩。感謝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派我赴台參加98年度「交通事件調解講習」。讓我深刻感到平安、無訟,身心自在是何等地快樂幸福。
這次我赴臺北地方法院,參加司法院民事廳所主辦的「交通事件調解講習」,重要探討兩大主題:「汽機車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簡介」與「車輛事故鑑定實務」。這兩大主題的背後都有一個令人心酸而感人的故事。
先談柯媽媽因就讀研究所的愛子,車禍意外喪生。她捨小愛就大愛,積極推動「汽機車強制保險法案」,保障各受害人的權益。經過八年的努力,終於87年通過立法。如今大家一旦發生車禍,不論車禍受害人是否有過失,受害人可以依據強制保險法,立即向汽機車責任之保險人申請理賠。
汽機車強制險的加重保險是「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非強制險)。專家建議在投保法定強制責任保險外,最好再加買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萬一發生汽機車意外事故時,如果肇事責任完全在我方,不論對方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即可依「第三人責任險」申請保險公司理賠,分擔自己風險。「汽機車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簡介」主講人陳定輝講師,除了簡介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修定外,還特別作和解案例分類實例介紹說明,對調解時很有幫助。
再說「車輛事故鑑定實務」主講人姜運誌講師,姜講師被譽為車輛事故鑑定之神,他在兩個月前,動過開心手術,如今仍然到處講課,真是拚老命在宣教車輛事故鑑定實務,因為他有很豐富的鑑定實務經驗要傳承。姜運誌講師要大家建立路權和讓的觀念。為甚麼被撞?為甚麼撞人?根據路權、手勢優先號誌燈、支線讓幹道、少線讓多線、左道讓右道先行,以及應注意、能注意、不注意的情形鑑定車輛事故。他展示一則新聞:「騎士撞死人,判無罪」為案例,主因:因為當事人「不能注意」。現在有許多似是而非的觀念,他希望大家要導正。例如:「事故發生雙方都有錯」、「被撞是對,撞人是錯」、「大車小車碰撞,大車要倒楣」、「車子撞到人,車子要吃虧」等錯誤觀念要破除,根據上述原則,建立車輛事故鑑定新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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