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局﹑騙局
人說「賭」是天性,而其背後的原始人性無非是好逸惡勞的具體表現,想要輕鬆獲取財富從此得以輕鬆過活,所以「賭」非大惡。小賭怡情,節性閒暇之餘與家人遊戲練練智慧,不也是促進家人情感嗎?有時候人們甚至以「賭」字來彰顯自己的決心,例如:選定一份志業,賭上自己的人生,用來表現自己的決心;看來這「賭」似乎還真有其正面意義。
不過,當賭博變成了一種商業活動時則得另當別論。商人將本求利,設下賭局以及各種誘人表演與消費,將人性的貪婪挑逗極致。沉迷其中的人,眼中除了手上的賭牌、精神則墜入感官的刺激中,最後的下場被拋諸腦後。隨之而來的負面傷害誰來承擔?賭徒、居民還是政府,但是至少不會是賭場!販毒的人是否也可以說:「吸毒者自願的吸毒非我強逼,我僅是提供吸毒者人性的需求。」
當一個團體或者個人設下一個局令目標人深陷其中,並且因此獲得巨大利益者,至於被設局者所受的傷害甚至廣及周遭之人,則不需要設局者負責,這即是「騙局」。近年來的詐騙集團不就是如此?現今社會,許多人士打著投資經濟的旗幟,由政府出面作保,再向自己集團的銀行或是同夥人的銀行團借貸,賺了錢就是成功的創業家,失敗了留給政府收拾,至於其所造成的社會問題或是環境汙染不在其考量之中。計畫提出時所有負面的評估都被最小化甚至漠視,所有利益則最大化,這不就是「設局」嗎?
人們對待被騙之人眼前充滿了同情之語,心裡或許正想著:「怎麼這麼笨呢?如果不要貪心就不會被騙了!」重點就在於,如果不貪心就不會掉入他人所設的局。回歸「賭」的天性,不過就是希望能輕鬆過活。但是造成現代人壓力很大的原因,不正因為汲汲於金錢遊戲之中所產生的嗎?讓人失去與家人相處的時間、讓人忘卻微風襲人與友閒談的愉悅嗎?在金門島上這種閒散而自在的生活,不正是所有居民的財富嗎?
引進賭場、放棄自己的財富,投入一場無法回頭的金錢遊戲,會是明智之舉嗎?眼前是攸關金門未來的一場賭局,還是只是讓金門及居民落入無法挽回的一場騙局之中呢?在這場金錢遊戲之中,誰會是得利者?誰又是被犧牲的人?古有明訓:「竊刀者賊,竊國者侯。」同是騙局與罪惡,但是卻有不同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