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因你的堅持而傳承
近月來,縣府致力將「四月十二迎城隍」推向台灣、推向世界,熱烘烘地討論各式方案,不過在討論「四月十二」之前,不妨先略微瀏覽一下這幾年迎城隍的亂象。
二○○六年,官將首闖入城隍廟內參拜。次年,廟埕發生官將首與乩身衝突事件。二○○八年,北門陣頭大鼓蜈蚣陣,首度穿越邱母許氏節孝坊。接下來的二○○九年,是「四月十二迎城隍」混亂的一次。
首先,四月十二當日,某位號稱民間信仰的專家,大剌剌地站在城隍廟的大門,進行所謂的田野記錄。創意惡搞陣頭,首度出現在陣頭之內。陣頭出發後,北門境陣頭大鼓蜈蚣陣再次穿越邱母許氏節孝坊,外來湊熱鬧的赤后樂團緊隨在後。農曆四月十四,送恩主公回庵前牧馬侯祠時,未依路線出入,村中不少老者只能在備妥的香案前枯等,殊不知隊伍早已乘車揚長離去……。
此外,各式陣頭在各廟宇前參拜時間不一,使得隊伍脫落日益嚴重,前後甚至可相差十分鐘左右。原本應依恩主公、關帝爺……先後有序的神明轎隊,拐個彎居然可以次序顛倒。面對日益混亂的四月十二,不知城隍老爺心中作何感想?
因此,在大搞「觀光行銷」之前,是否應先想想如何讓「四月十二」回復在地特色?否則,四月十二就如地區其他觀光資源一樣:講閩南建築卻修一棟壞一棟、談生態景觀卻大搞破壞建設、說戰地風貌卻大拆營區碉堡,最終不過淪為公部門的「觀光行銷耗材」罷了。
當然,四月十二並非是不可改變,改變也並非單純「添加」熱鬧而已。不管如何改變,總希望能留住金門鄉野那質樸文化的一面,不管是形式結構,或內容情感。民間信仰之所以吸引並感動人心,絕非來自熱鬧的陣頭,那不過如同煙火一般的膚淺形式,一個只剩熱鬧而缺乏虔誠信徒的信仰,如何吸引遊客。尊重文化既成的禮俗,從而提振、傳承並發揚,才是首要。
任何民間信仰,必然存在其約定俗成的習俗或禁忌,有些禁忌屬於普遍形式,如廟宇中軸線,在神明降乩及陣頭參拜之時,除相關執事人等,閒雜人等必須一律迴避,因為民間信仰中,相信此時的廟宇中軸線,是各路神明進出廟宇的通道。其次,四月十二的遶境路線,俗稱「香路」,不管城市風貌如何演變,通衢轉為小巷,其路線卻始終堅持不可變更,這也是四月十二之所以珍貴之處。此外,四境陣頭,為後浦子弟感念城隍庇佑的心意,也不應混入外來陣頭。
而某些習俗或禁忌,在知識不普及的年代,為了使普遍大眾遵守,往往將其包裹在民間傳說或故事之中,如神明遶境的各式陣頭(不止四月十二如此),行經俗稱「石坊腳」的邱母許氏節孝坊,皆不得穿越,便是當中最明顯的例子。
每一年,水門孩童們,利用課餘時間認真練習鑼鼓陣………,四月十二當日各門孩童粧人的場景,一年一年看著這些孩子們長大,從粧人、抬旗、打鑼鼓,一直到扛輦………,一直都是記憶中最深刻的故事。這裏沒有賣創意,有的只是淡淡地人情與故事。當然,每年請假參與陣頭的後浦子弟們,以及各地遠來的隨香老者,你們才是四月十二最精彩之處。因此,懇請後浦四境執事、鄉老、子弟們,堅持四月十二應有的傳統,因為你們的堅持,才能讓這文化得以傳承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