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觀光博奕
最近一段時間,縣政留言版上充斥著金門是否應開放博奕的意見,對於這樣的現象,我認為是可喜的;畢竟,公共政策本來就應該被廣泛接觸、充分討論,並藉此探求最完整的民意,確保最大的公眾利益。
嚴格來說,離島博奕是中央政府送給離島縣市的特效藥,究竟是「藥到病除」,還是「藥到命休」,在沒國境內實務驗證的前提下,能徵引的,只是世界各地的試行經驗,然其結論能否真能符合離島現需,實在未定之天。
根據《離島建設條例》的設計,博奕的鑰匙已經交到了離島居民的手上了,是否願意去開啟這扇門,決定權就在我們的手裡。澎湖嘗試過了,並佐以優勢的行政助力,依舊因為難以抵擋排山倒海的壓力而鎩羽,而形勢相對嚴峻的金、馬,短期內似也缺乏發動博奕公投的條件,於是乎,有人就認為這不是頂要緊的事,但恰愈是在這樣的時刻,公共政策愈能被冷靜的檢視,而不牽涉太多情緒性與政治、道德的壓力,讓我們有機會來探究一下觀光博奕的前世今生。
首先,討論博奕最大的癥結應在於道德面。華人自古嗜賭、好賭,以新加坡為例,縱是事前設定了附屬於國際觀光渡假區(IR)、本國人入場費、家人禁門令等配套,依然產生不少負面的社會及家庭事件,遑論開發程度更大的美、澳賭業等,也因此,在觀光博奕尚未付諸討論前,已被打了個極大的問號?事實上,若以道德約束為前提,似乎就不用討論博奕了,而裹了「觀光」的外衣,是否便足以令其「利大於弊」,容有討論的空間。
離島博奕的肇因,一認是中央對離島的建設「藥石罔效」,希望藉博奕這劑特效藥起死回生。離島博奕自然有它的優勢,至少在隔絕影響、促進經濟上,是絕對有速效的,那接下來,便要看金門是否具體發展的條件與優勢了。
目前交通部規劃的觀光博奕版本實乃新加坡IR的延伸,在理想的狀況下,既能以國際觀光包裝順應民意,更能藉賭業收益讓離島經濟從谷底翻轉。然其可能的真實狀況則是,政府既主政挖了泳池(開賭),即難保泳客不違規進場,甚至難保因為人潮聚集而衍生的生活環境品質及治安問題(黑、黃、毒等),甚而難保泳客不會溺水或溺斃。以上狀況,在推動其他重大公共政策時,也會發生,只是可能不會像博奕來得這般直接而強烈。
基於以上的論述,政府要問人民的,應該不是簡單的需不需要觀光博奕而已,而是要清楚的告訴人民:基礎建設條件夠不夠?國際機場、民生水電、觀光設施何時得以完備?又開放博奕後,會有那些影響,發生什麼改變?如果這些都不確定,不啻是要離島居民簽一張空白支票,放任財團填上任何數字,然後交由全民買單。
也恰是在法例未完備的當下,政策才有充分討論的空間與可能。金門何妨以此為題,試行一回公民審議,藉由精確的命題、嚴謹的流程、充分的討論,蘊釀最堅實的金門共識,恪盡我們身為土地主人的義務與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