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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卸任總統服刑禮遇條款」

發布日期:
作者: 施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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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是中華民國行憲後首位遭判刑坐牢的卸任總統,自2008年11月被收押及入獄服刑以來,爭議話題不斷,堂堂卸任元首,表現若此,真令人又嘆又氣。
回顧阿扁的成長過程及從政經歷,從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一路走到卸任總統後被判刑坐牢,高低起伏的人生,敘述了他處於絕對劣勢的情況下,反而意志堅強「逆境求生」、「永不服輸」、「硬拗到底」的基本性格。因此,判刑定讞後,堅稱無罪,並以「司法迫害」、「政治追殺」為訴求,做為逆轉司法判決、困獸之鬥的張本。雖然人在囚房,搞絕食、寫稿、出書還不夠,而且頻頻對外放話,對政局指三道四。司法有關單位曲意配合,且自稱對阿扁十分禮遇,這其中包含了一小時運動,和十小時的閱讀時間,並且提供書桌椅及生活上的方便。禮遇或特權?有無法制?
台灣人真是倒楣,忍受阿扁八年亂政不夠,現在還得一再地忍受他胡言囈語,不是說政治迫害就是說病痛纏身,要求特赦或保外就醫的聲音一直未曾停過。最近一陣子鬧得更凶,先是說陳水扁得了攝護腺癌,又說「陳水扁得了腫瘤」、「陳水扁有自殺傾向」。之後,阿扁的囚室發現螞蟻,他對探監者說:「這是馬英九和溫家寶放來害我的…。」立即有探監者說:「這分明是得了精神病,就是被迫害妄想症嘛!」 於是,有綠營人士建議阿扁用大便塗臉裝瘋,爭取「保外就醫」的機會。
阿扁所涉司法案件,明明是法律與政治道德問題,碰上阿扁,他就硬把它說成「司法迫害」問題,再導向「政治追殺」議題。綠營人士說特赦扁或讓他保外就醫繫乎台灣的人權指標,或說這攸關朝野的政治和諧,甚至台北市長郝龍斌也隨之起舞。但是,同樣是受刑人,為何一個貪汙總統的人權比其他人的人權還重要?阿扁需要人權,其他人犯的人權呢?何況,阿扁至今了無悔意,且一路狡辯,這讓台灣人從何原諒起?再說,如今還有誰記得扁家那「海角七億」呢?
阿扁的身體狀況固然值得關注,然而,扁家貪瀆行徑連綠營人士都未必原諒。 因此,就法論法,面對奸巧之徒,即使貴為卸任總統,也應本著「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治精神,依法行政。所以,阿扁的獄中處遇如果需要改善,其他囚犯亦應一視同仁。否則,若是要給扁特權,綠營的立法委員不如連署提案,在「卸任總統禮遇條例」中增訂一個「卸任總統服刑禮遇條款」,為阿扁解套,讓卸任元首服刑禮遇法制化,免得救扁鬧劇一再重演,耗掉太多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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