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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保望勞保天荒復地老

發布日期:
作者: 陳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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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未明朗化前,法人團體是協助公部門突破諸多窒礙難行規定,及進行兩岸政經文化交流的最佳平台;八零年代,在文建會與教育部等共同輔導下,各縣市相繼成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2003年,我便是因緣際會進入金門這樣一個單位,成為一個社團裡的小員工。
社團並非公務單位,也無法享有公部門各項福利,但因董監事與執行長都是現階長官,而基金會辦公室又借用文藝之家執行業務,會計事務也由文化工廠支援兼任,加上長官所交代我的事情都以文化或藝文事務居多,一個《金門文學》叢刊主編頭銜加上《金門文藝》總編輯頭銜,也讓許多人都誤以為我是文化工廠一員。
就某個角度來說,我是文化工廠一份子,至少兼任會計如此認為,特別是審理個人權益時更如此,由於基金會經費由兼任會計負責,認真工作的他總是嚴謹的審理基金會各項支出,讓我敬重之心油然而生。我在執行事務時,周邊有眾多認真打拚的夥伴為伴,讓我以能夠和大家相處為榮,但基本上,我仍然僅是社團裡的小員工而已。
實際上,各縣市文教基金會運作程序與方式不盡相同,有些縣市委聘民間士紳擔任董事長,有些縣市則由議長擔任董事長,而由縣長擔任董事長者也不少。相同的是,早期各縣市基金會對文化工廠都頗有助益,所以,幾乎常見文化單位員工全力協助基金會事務,以利任務遂行。
退伍後,沒有軍保,更不可能有公保,進入基金會工作,更與勞保遙遙相望。不久,文化工廠正式管理總兵署,重新整修後,招考兩位「臨時人員」負責管理,編列預算時,包括勞保在內,各項福利面面俱到。一年後,總兵署轉而發包給民間廠商經營,這兩位美女也頓告失業,但他們曾有的福利實在令人羡慕,同樣的臨時人員,我這個法人社團的員工與他們相比,祇能自嘆弗如。
十年前,我初任職不久,為《金門季刊》撰稿時,便被告知不能領取稿費,未能和前兩位管理員一樣享有勞保也習以為常。但當我與其他縣市基金會成員連繫時,才發現我可能是各縣市同質社團唯一沒有勞保的員工。公部門或許未像軍中一樣設置政戰主管部門來關懷員工福利,在反映個人權益受損卻又無解時,對於自己過於灑脫的個性,現在回想起來,祇能用一個呆字來形容。
實際上,在基金會十個年頭裡,長官們都對我很好,但由於諸多微妙因素,我一直感受到再多的福利也難換取快樂,這是我未積極爭取勞保權益的主要原因。工作八年餘,突然被告知可以申辦勞保,公部門臨時人員紛紛找回失落的權益,我這法人團體的員工同時沾光,加入勞保陣營誠屬遲來的正義,雖是短暫的甘甜,卻讓人回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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