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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孝貴在有心

發布日期:
作者: 施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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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新制七月一日上路,該法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八條則明令,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經常看望或問候老年人。 新法才剛實施,江蘇無錫一名老婦人因為女兒、女婿對她不聞不問,違反之前負責養老的協定,便將女兒與女婿一起告上法院,法官判決這對夫婦每兩個月必須探望母親一次,蔚為奇談。
大陸經歷文化大革命那場非常殘酷的鬥爭,同志相殘,朋友相互出賣,子女批鬥父母,人性之邪惡面完全暴露無遺,社會變成如同群獸相咬的叢林。目前有案在身的重慶市前市委書記薄熙來,當年曾經在批鬥大會中踢斷已經被定罪為「叛徒」的父親薄一波的三根肋骨,展現凶狠的一面,人倫悲劇,莫過於此。改革開放以後,尤其經濟條件好起來,大陸「講文明」列為首要,倫理親情有了一番新面貌。
人類自命為萬物之靈,提倡孝道;回報養育之恩,使年長者得安享天年,算是文明的表現。但是也有管生不管養的例子如:棄養小孩,或是將小孩交給老人家帶,少有聞問;極端者是對子女縱容嬌寵,溺愛不明,以致沉淪歧途,不勝枚舉;更加不堪的則是父子相殘,討不到錢的逆倫毆打或殺害親長;父母親失手,把哭鬧的小孩打傷甚或致死,這些負面新聞時而充斥於台灣的社會。再看大陸也曾有兒女囚禁失智失能的長輩或父親把弱智兒童關押在籠中多年等等反面案例;國外亦然。這些不合人倫之常的現象,顯示人類不負責任,道德有虧。
孝道是中華傳統文化的柱石。父母養育兒女的恩重如山,是一種無條件的奉獻,所謂「養兒方知父母恩」,這也是感恩盡孝的立論基礎。而古今中外稱得上孝子孝女者,十分難得,因此,我國古來的「二十四孝」或現代社會提倡新孝道,再再說明奉行孝道的必要性。但是,在這個號稱「地球村」的時代,家族親人散居各地,難得相聚,親情疏離,甚至三代人互不相識,長幼尊卑不分,人倫失序。是以親情倫理的維繫,必須與時俱進,透過現代電子科技,建構無遠弗屆的親情連繫網絡,增進親情互動。
法律規範下的親情倫理,孝行必然變質。就如江蘇無錫這名老婦人,雖然在公堂之上出了口氣,但是,當女兒、女婿「依法」來看望問候時,那會是什麼一種景況?所以,奉行孝道應稟於天性,貴在有心,立法約束,恐窒礙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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