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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的使命

發布日期:
作者: 江柏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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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成為社會發展的中心議題之一,是二百餘年來的事。
早期的西方大學在擺脫了教會的附庸地位後,逐漸成為學者自治、自足的學術機構,得以獨立進行學術探索和知識傳承的活動。奠定大學「學術自由」的價值,並具體實現為教授的「教學自由」和學生的「學習自由」,應屬1809年由普魯士教育改革者及語言學家威廉‧馮‧洪堡德(Williams von Humboldt)及弟弟亞歷山大‧馮‧洪堡德(Alexander von Humboldt)所創立的柏林洪堡德大學。這所德國最古老的大學,對於歐洲乃至於全世界的影響都相當深遠。洪堡德大學依據創校者「研究教學合一」的精神,認為現代的大學應該是「知識的總和」(Universitas litterarum),以知識及學術為目的,而非實務人才培育。在此之前,歐陸多半的大學,是沿襲修道院教育的傳統,以培養教師、公職人員或貴族為主,較不重視知識研究的探索。
1852年,英國牛津大學畢業的紅衣主教紐曼(Gardinal Newman)的《大學的理念》,進一步表明了當時關於大學教育的典型認識:大學是「一切知識與科學、事實與原理、探索與發現、實驗與思索的高級保護力量」;同時,大學是「訓練和培養人的智慧的機構,大學講授的知識不應該是對具體事實的獲得或實際操作技能的發展,而是一種狀態或理性(心靈)的訓練」。
之後,德國大學的理念飄洋過海,與美國的實用主義精神相契合。1916年杜威(John Dewey)以實驗主義哲學為基礎發表《民主與教育》(Democracy and Education)一書,即認為高等教育的兩個重要理想是「個人一切能力全面發展」與「社會的效率」。是故,大學作為一種功能獨特的社會機構,與社會上其他的政治、經濟機構鼎足而立,大學之活動亦擴及校園之外,應該成為社會進步與社會發展的火車頭。這種「入世的」、「實踐性」大學精神,全面主導世界大學的發展方向。
20世紀以來,伴隨著政治民主、經濟成長、科技革命、人口激增、知識爆炸等過程,大學的功能與面貌發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變化,人們用多元化、巨型化、國際化這樣的概念來描述當代大學的變化。大學一方面成為科技進步的「孵化器」與社會進步的「加速器」,成為現代社會的中心機構,一方面大學也成為區分善惡、建立信念、認識真理的「社會良心」,扮演現代社會「世俗的教會」之角色。
然而,在社會現代化與世俗化的過程中,大學所發生的變化不完全是正面的趨勢。大學精神的衰微及其功利主義的影響,使得現代大學的功能與使命發生改變;包括學術自由與學術倫理的分際、政府與國家干預的限度、大學參與社會的程度與方式等議題,重新為人們所思考,也是高等教育哲學的基本命題。特別是「全球化」轉變了知識權力的結構,也帶動高等教育體系的重整與再定位。大學原有的傳統價值與功能也需回應科技帶來的衝擊,在結構與本質上做局部或整體的改變。如何找回大學的核心價值,兼具歷史傳承、社會責任與市場需求三者的功能,是大學治理的重要課題。
以大學島為發展目標之一的金門,大學的提升與發展應該是公民社會關心的公共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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