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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保存赫曼.赫塞

發布日期:
作者: 吳鈞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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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讀赫曼.赫塞,其實不很明瞭他作品中,那些化不去的哀傷或絕望。
赫曼.赫塞一八七七年七月二日生於德國,祖父是印度語言學家,父親還寫過關於老子的書。一九四六年獲頒諾貝爾文學獎,一九六二年八月九日逝世。赫曼.赫塞一九○四年出版《鄉愁》後聲名大噪,接連出版《心靈的歸宿》、《徬徨少年時》、《流浪者之歌》、《荒野之狼》、《玻璃珠遊戲》等書。
《生命之歌》算起來是赫曼.赫塞的「小品」,然而殘缺、破碎、愛情等主題,依然吸引人。他也在《生命之歌》提到他創作的看法,「我的內在命運就是我自己的作品」、痛苦與快樂是來自同一個源頭,是同一種力與樂的悸動與節奏」。關於作品論,「在她眼中我和我的作品沒有差別,她愛我,也愛我的作品」、「我感受到它的熱度,它不再屬於我,不再是我的作品」、「我的作品拔地而起……它不再需要我了,它已有了自己的生命」。約莫九○年代,藝文界開始有了作者與文本分隔的說法,我認同,並也經常闡述,至今重讀,訝然發現我所述說的,很可能正是赫塞的腔調。
「愛情」是《生命之歌》的重要主題,但依據庫恩的歷程,可表現為占有、祝福以及癲狂。無論是莉蒂、歌特蘿德,庫恩與她們的初逢、動心,欲念都屬於占有。
請看庫恩對歌特蘿德的強烈情感,「如果不能讓她完全並且永遠只屬於我一人,那我的人生便白活了,所有我的善良、溫柔、特出之處,都將沒有意義」。歌特蘿德下嫁莫德,庫恩且計畫以自殺了結自己。後來,父親病危,回鄉探視與料理喪葬、房產,並安排母親,適時拯救了庫恩。與老師羅爾的重逢,為庫恩提供心病的藥方,「學習多為別人想一點,少為自己想一點」、「為他人而活,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庫恩「占有」式的愛情,屬人之常情,但莫德的暴力、不安,說出了愛情的另一種魔力。這種魔力在初期甜蜜瘋狂,卻很快轉為破壞癲狂。莫德與歌特蘿德,很快地走完愛情歷程,進入威脅、猜疑與算計中,莫德的死,是一個音樂家的死,更是瘋狂式愛情的死。庫恩走了出來,看見愛情的分享、祝福以及他者的存在。
年輕時看《生命之歌》,常疑惑中譯本書名為什麼這樣定?因為主題是音樂、因為這是浪漫的愛情?
或者,「生命之歌」為生死的交替,鬱鬱發聲。比如庫恩摔斷腿,卻讓他深思音樂。肉體的死,導致靈魂的生?父親病危,打亂庫恩的求死,並讓音樂事業更上層樓……死與衰疲,不是絕對的灰槁,總有新的覺醒,在看似沉寂的人生真實中,找到另一種價值,且更具意義。
我認為這是《生命之歌》所要告訴我的。而且,我常覺得,這是赫塞只跟我分享的小祕密。這樣的竊悅,我一放就是三十年了。而且我也知道,我的憂鬱與微笑,還在延續它們的保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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