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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BOT一個機會

發布日期:
作者: 陳欽進。
點閱率:822

我們持續碰到一連串絕佳的機會,它們喬裝為無解的問題。-約翰‧加德納
不意外的,BOT成為今年地方公職選舉的主軸話題之一。身為金門第一起BOT案的承辦人,自然感觸良深,或許也有資格說上幾句。有這樣的介紹及起頭,許多人會認為我應該是要替政策辯護,但實際上,我要說明的不是政策(因為管不到,也沒那個能力),而是想談談大家應該要清楚了解的BOT原型。
事實上,BOT的確富有爭議,而且在台灣的施行經驗也不能算是成功,那為什麼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對BOT仍舊樂此而不疲,其中一個最關鍵的原因是:因為許多事情政府既做不到,也做不好。
BOT的源起是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意即有許多本該政府做的事,委由民間來做;為什麼要委由民間來做?因為希望民間可以做得更快、更好。現在政府所有的採購都適用「政府採購法」,採購法最原始的精神就是防弊,說難聽點,就是先把公務員先當成賊來防;當然,防弊絕對會有效果,因為它可以導正許多不公不義,透明化政府行政,但相對的,它也會讓公務員不敢承擔責任,甚至是拒絕創新。為了「萬一」的弊端,犧牲「一萬減一」的政府資源;對此,渺小如我,甘之如飴,因為誰也不想在短暫的公務生涯裡犯錯誤,甚至身陷囹圄。為了補正這樣的缺失,並兼有企業型政府的效能,於是乎BOT便成了短期,而有效的方法之一。當然,BOT絕非拯救政府失能的萬靈丹,特別是在對它期望過高的時候;台灣BOT的不算成功,也源自於此。
其實 國父早在百餘年前就告訴我們,具有「獨占性」、「規模過大」或涉及執行公權力的業務是不宜交由民間來經營的。偏偏現在的政府病急亂投醫,把高鐵、etc這樣攸關民生福祉的公共建設也搞成了「促進民間參與」;因為攸關民生福祉,所以政府輸不起。於是乎,賺了,企業拿走;虧了,政府還得負責收拾殘局。談這些,只在表明同樣是BOT也有「公益型」及「經濟型」的類別及差異。金門當下的BOT,都是經濟型,在嚴謹契約的規範下,並沒有政府負責「擦屁股」的問題,反倒是企業應該煩惱那些帶不走的投資的標的。
當然,金門同樣可以選擇不要BOT,反正少了4D電影院、免稅店、星巴克,日子一樣可以美滿幸福,或許還能少點環境負擔。但正所謂,青菜蘿蔔各有所好,如若我們有足夠的閒置土地,為什麼不能試試讓BOT帶來可能的正面效益?事實上,BOT帶來的就業機會是明顯的,對經濟的促進也是立即的,至於所謂的人才發展前(錢)途有限、環境破壞等等,都屬於未來和管控問題,為什麼就不能─「讓我們繼續看下去」?!至於缺水少電就更不是事了,因為就算沒了空氣,我們都要想辦法活下去;政府不應該笨到搬石頭砸腳,企業更不會跟鈔票過不去。
「新公共管理理論」如此定義「企業型政府」︰「用企業家在經營中所追求的講效率、重質量、善待消費者和力求完美服務的精神,以及企業中廣泛運用的科學管理方法,改革和創新政府管理方式,使政府更有效率和活力。」因為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所以需要BOT。給BOT一個機會,也給金門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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