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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承擔過錯

發布日期:
作者: 吳啟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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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社會時空轉變,孩子的教養問題也跟著不一樣,其中因素甚多,不便一一列出,但只要回憶一下我們過去傳統的家教禮儀之規範,仔細想一想現代家教觀念,就可發現兩者是有很大的差異。我們發現傳統的教養方式,大部分都是憑著父母的慣性與感覺,很少是用理性的態度來教養孩子,而且不同的家庭結構及父母認知程度不同,即有不同的教養方式。十八世紀法國教育學家盧梭的自然懲罰法則認為:「孩子所受到的懲罰,是他的過失所招來的自然後果。」其主要含義是:當孩子在行為上犯了錯誤時,應讓孩子自己承擔錯誤所造成的直接後果,在承受後果的過程中體驗到心裡上的不愉快與痛苦,記取教訓,改正錯誤,才能收到立即的效果,這種法則後來成為世界教育史上的重要教育原理。但在國內似乎已被遺忘與誤導,因為常有一些人認為孩子犯錯,為了維護孩子的自尊,不能罵、不能罰,而且找理由為孩子脫罪,只想著要幫忙孩子逃避和諉過,這些都是對孩子不利的教法。相反地,若父母能把孩子的過失視為是成長、學習的機會,讓孩子勇於面對,並承擔起自己的錯誤,多給予孩子肯定和鼓勵,並讚賞肯定孩子「誠實」的美德,才是正確的教育方式。
學校或課堂上難免有些上課愛講話或和同學起衝突、打架、偷竊、不專心聽課的學生,通常老師都再三勸導或以聯絡簿方式請求家長協助糾正孩子在校的這些不當行為,但卻在管教孩子的責任區隔上造成父母和教師之間的矛盾。處理孩子學校問題,最重要的還是父母與校方及老師多多溝通,進一步了解孩子在校內發生了什麼問題或是出了什麼狀況?建立良好的親師關係是首要之務。因為親師互動所產生的結果,無論好壞,最終都得由孩子概括承受,所以父母要了解自己必須協助孩子解決問題,而不是袒護孩子或將管教問題推給學校。因此,父母與學校合作是為了幫助老師和同學更加了解、接納及喜歡他的孩子,以及協助孩子更快樂地適應學校生活。如果父母是到學校興師問罪,幫孩子討回公道,必定會造成教育的反效果,畢竟孩子必須與學校裡的師長、同學共同成長與學習,才能讓孩子獲得正面的教育成果。
除了在學校受教育外,家庭教育也是形成孩子人格的重要因素,因此,父母及家庭成員的互動也是非常重要的。從文化傳統心理思維出發,配合當前社會的演變,父母必須有一些新的觀念與視野,如何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和諧的家庭氣氛及互動模式也是非常必要的。常常發現有些父母,因工作上的繁忙而忽略與孩子的互動,特別是在教導孩子時常依慣性處理者較多,依理性的方式處理者較少,因此也常造成當局者迷的情況發生,若父母能多吸取別人的經驗,感悟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或易子而教的原理,必能幫助孩子健全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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