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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卡管」 台大校園民主卡關

發布日期:
作者: 施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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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了杯葛管中閔人事案使盡洪荒之力,祭出「連環計」,連下「七道金牌」,其「以拖待變」,以求民進黨「拔管」的政治圖謀至為明顯。析論如下:一、從法制面來檢視,大學校長遴選的母法「大學法」條文中,明確指出校長遴選是遴選委員會的權責,教育部依法發給聘書是形式上的義務。所以說,只要遴選程序沒問題,教育部絕無「實質審查」之權;然而,該部這一個多月來的「卡管」荒唐戲碼,豈不是帶頭違法?二、台大校長遴委會已處理過教育部所提之爭議事項,且已再次開會確認,教育部按理應依法行政、儘速核發聘書。三、台大校長遴委會中有教育部次長姚立德等三位代表,具有「監軍」性質,且從頭到尾參與遴選及再確認過程,何須台大一再「補件」?四、若依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日前的說法,「目前人事的公文還未送到次長室」,筆者不解,未經權責長官核發的文稿,以人事處的權限,他們如何行文給台大?若無「長官」授意,豈非「一手遮天」?五、各部會均設有發言人制度,就本案言,宜由教育部發言人統一對外說明,然而,該部卻任由一位事務官層級的處長頻頻對媒體放話,且對台大指三道四,頤指氣使,成何體統?
日前,台大師生發起的大學自主行動聯盟,大年初六集結在凱達格蘭大道,向小英當局「拜年」及「要校長」等抗議行動。另者,包括孫震、李嗣涔、陳維昭、楊泮池等四位前校長出席台大春節團拜時,接連上台對教育部「卡管」事件發出憤怒之聲。尤其,陳維昭表示,台大從來沒有遭受過這樣的糟蹋;更痛批,現在是校園民主、學術自由最黑暗的時刻,令人痛心。
2月26日,教育部針對立委指管中閔涉嫌抄襲學生論文案,召開學術審議會討論,達成三點共識,釐清「學術成果」的定義,回歸到各校或學術領域認定,也就是說,各校須自行認定,只要學校能凝聚共識,教育部就會尊重結論。如此詭計,無非指望少數台大師生連署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再生新的事端,達到教育部「拔管」目的。
筆者認為,台大校長遴委會1月5日已然選定管中閔為新任校長,並於1月31日再次確認;所以,只待教育部發給證書即可,何必與該部繼續玩那些枝枝節節的文字遊戲呢?同時,在此呼籲,教育部不要一再玩法弄權,無所不用其極的凌遲台大!
論語子路篇二十:子貢與孔子討論「士」的對話,曰:「今之從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寄語民進黨執政高層及教育部長切勿淪為「斗筲之人」;而極少數的台大師生,莫再充任政治打手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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