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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人如何當上知縣─說「截取」

發布日期:
作者: 陳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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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制度是朝廷劃定一個範圍,在這個範圍內的舉人,可以赴吏部登記候選。康熙年間就有了這個制度,乾隆以後,一般截取三科,也就是大約九年左右一次。其官職大約也是通判、知縣、訓導、教諭等。而就筆者的觀察金門宋元明清四代的仕人,大抵當的也就是這些官。
康熙四年諭旨:「候選各官,酌量出缺多寡,應截留者,留京候選,其餘聽其回籍,俟選期將近,咨令赴部。」這道詔諭之後,只有臨近銓選的舉人停留京城,銓選日期尚遠的舉人則回籍等候,只需在日期接近時進京即可。這樣的做法被稱作「截取」,後來也有一些材料中提到,比如雍正元年「現在截取丙戌科以前揀選舉人,聽其赴部照例銓選。」
「截取」之法剛出現時,吏部根據往年的數據,預估出一年官職出缺數量,給出具體數字。在截取的準則,是前面(中式)的舉人優先錄用。從乾隆七年開始,規定「遠近省舉人知縣,屆應截取之時,每次截取三科,俟選用將完,再行具題截取。」到了乾隆十五年規定「嗣後舉人截取,仍定以三科,截取到部之人第二科開選,即具題再行截取一科,以足三科之數。」
「截取」到京的舉人仍不能立即獲得官職赴任,而是進行進一步的程序。根據吏部銓法的規定,知縣分單雙月班次。雙月給出十七個名額,其中選用進士五人、舉人五人、捐納四人、經人推薦者三人;單月給出十八個名額,其中選用丁憂結束的四人、開復應補兩人、捐納四人、進士四人、舉人四人。當輪到舉人班次時,吏部根據舉人的科考年份、名次等規則排序,擬定名冊,讓這些舉人抽籤決定是否任職,以及任職何處。
清.李寶嘉在《官場現形記》中有關截取的制度:「其中有位候補知府乃是一位太史公截取出來的。到省後亦委過兩趟好點的差使,無奈總是辦理不善,鬧了亂子,撤了回來,因此也就空在省裡。他雖然改官外省,卻還是積習未除。他點翰林的那年,已經四十開外,五十多歲上截取出來。目下已經六十三歲,然而精神還健,目力還好。每日清晨起來,定要臨幕《靈飛經》,寫白摺子兩開方吃早點。下午太陽還未落山的時候,又要翻出詩韻來做一首五言八韻詩。他說:「吟詩一事,最能陶冶性靈。」然而人家見他做詩卻是甚苦,或是煉字,或是煉句,往往一首詩做到二三更天還不得完。」
附註:「截取:對於具有一定資格的官員,由吏部根據他的科分、名次、食俸年限,核定他的截止的期限,予以選用,叫做截取。」
從以上這條記錄來看「截取」選才,並不僅指針對舉人喔,像以上引文的主人公都已經點過翰林,點翰林,那非得兩榜進士出身不可啊。所以雖以正規出仕的官員,經營得不好,撤職回京,一樣有參加「截取」的資格。
《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一.列傳二百六十八.儒林二》:「朱駿聲,字豐芑,吳縣人。年十三,受許氏說文,一讀即通曉。從錢大昕遊,錢一見奇之,曰:「衣缽之傳,將在子矣!」嘉慶二十三年舉人,官黟縣訓導。咸豐元年,以截取知縣入都,進呈所著說文通訓定聲及古今韻準、柬韻、說雅,共四十卷。文宗披覽,嘉其洽,賞國子監博士銜。旋遷揚州府學教授,引疾,未之官。八年,卒,年七十一。」朱駿聲可是清末有名的文字聲韻學家,他仍是個截取知縣出身而已,後來受到文宗的青睞賞給國子監博士銜。旋遷揚州府學教授,他那時以六十開外,故辭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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