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公共藝術

發布日期:
作者: 吳鼎仁。
點閱率:1,826
字型大小:

「公共藝術」,是指設置在公共空間,開放的藝術作品,它具有:公共性、藝術性、在地性、永久性。公共藝術形式多樣,追溯到古羅馬時期廣場上的雕塑,以立體雕塑為主,是公共藝術空間的重要形式。藝術品從博物館中走出來,走到公共空間,結合公眾生活。公共空間雖是公眾共有,但由官方管控,因此公共藝術創作需要配合當地政策環境,以各種形式的媒介來創作藝術品的設置。
台灣為推廣公共藝術,民國81年制定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強制執行。金門當時戰地政務時期,「公共藝術」在金門我只聞其法卻不見其行,直至開放後近這十年,金門建設多方起步,大小新建築如雨後春筍茂起!依法執行了「公共藝術」,如:六億台幣闢建的「金門文化園區」的公有建設,拿出百分之一,六百萬作為公共藝術的設置費,當年算是很大的一筆費用。
87年發佈實施的《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對於公共藝術提案送審方式、公共藝術審議會組織與職掌、甄選、鑑價、議價、驗收、經費以及管理維護等有詳細法規。一件「公共藝術」設置過程,真是曠日費時,要拖很長的時間,影響建築工程的結案期限和使用。我參加過幾次小的「公共藝術」設置審查委員,為精簡時間,會議三、四次就執行完畢。金防部新建鵲山營區的「公共藝術」設置(經費一百多萬),按部就班,前後二年多,審查會議將近十次,其中還要赴台勘驗廠商的製作,包括這個月(11月中)「公共藝術」即將完工的驗收。這歸功於工兵營對「公共藝術」行政作業的熟悉,及高強力的執行能耐,照點操課完成任務。這在一般的小機關、小學校是無人力可及的。
後來《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有修改:「公共藝術預算30萬以下者,興辦機關得逕行辦理,或交由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統籌辦理。預算逾30萬元者,興辦機關經審議會審核同意後,得將公共藝術經費之全部或部分交由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統籌辦理。」此後,很多金門的機關、學校逃避「公共藝術」設置繁瑣的程序,所以把所有的經費都上繳,拋給金門文化局「統籌辦理」。有一筆260萬的某單位,為了省事就不執行設置「公共藝術」,交錢了事,實屬可惜!上月,文化局一次就送來11件機關、學校的「公共藝術」,要我書面審議,只有二件要執行設置,其餘都要把錢繳到文化局。現在不用強制執行,大家省事不少,工程也能順利結案,可是已經失去《公共藝術設置》的原始精神!
「公共藝術」要經過公開招標,百來萬以上的,台灣業者才有興趣來應徵,國際標是還不夠看,如果要購置名家的作品,一件動輒上千萬,更是奢望。百萬以下的經費,是不是可以找金門當地的藝術家來,依法議價設置,以當地的媒材花崗石刻、陶藝、鋼雕,製作出金門風土特色的永久性「公共藝術」。也可以徵購現成的或特製主題相關的作品,甄選金門藝術家的油畫或國畫作品,藝術化定置室內空間,也是「公共藝術」的另一品項。有人拿廢鋼材來創作,垃圾變成藝術品,還真環保!選作「公共藝術」有何不可?已經有的「公共藝術」設置經過五年後,因安全的理由,將要被拆除,這要怪當初徵選審查,考慮不週,形成一種浪費,藝術品變垃圾。
將來文化局主導的中心圖書館及美術館建設,「公共藝術」有幾百萬的經費,在圖美館旁,應該要好好把「公共藝術」經營起來。甚至,把歷年文化局「統籌辦理」收繳的千萬經費,投入美術館,增設雕塑園區的藝術作品,永續經營。如果條件許可,希望金門的「公共藝術」,有幾座能成為金門永遠的藝術地標,萬世千秋,向古羅馬的文藝復興看齊!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