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吵
說到「爭吵」,自盤古開天以來似乎便隨著人類的誕生而流傳於世。所謂有人便有事,人多出怪事,人可以為土地分配不均而吵,為公事吵、為私事吵、為錢吵、為家務吵、為教育小孩吵、為婆媳間不和而吵、為升學而吵,甚至為多生一個少生一個而鬧得不可開交、天翻地覆。反正,小自為了一支鉛筆,大至兩國為了領土問題而戰,有形無形的人、事、物都可能是爭吵的導火線。
人生至此,當然是永無寧日,這是悲劇,亦是人類的無奈,其實,為什麼而吵,理由我們可以找到一大堆,而且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永遠是沒有個完了,說穿了,徒逞口舌之利而已!總之,兩虎相爭必有一傷,吵架者的心態絕對是盲目、火爆而兇狠的,君不見有些人如狼似虎,必欲置對方於死地,所謂不吵則已、一吵驚人,不吵個敵我分明、你輸我贏絕不甘休,但這又如何呢?即便是讓你爭到了,也讓你吵贏了,頂多也不過是多爽了一下而已!
所以,爭吵固不能免,但總要學會適可而止,千萬不要一爭吵,就覺得全世界的人都對不起我、虧待我、欺負我,然後仗著這個自以為是的觀點,全力反撲,一發不可收拾,像這種不死不休的「氣概」,雖然暢快淋漓,到頭來還不是徒留憾恨,讓人後悔不迭而已!
再看看我們的社會,如果大家不陌生、不麻痺的話,是不是已經夠擁擠、夠吵雜了。因為擁擠,我們的社會人心變得更狹隘,更敞開不起來,也因為吵雜,我們的社會人心愈顯慌亂而且不能安定,這當然不是我們所需要、所追求的生活空間,因為,在我們的憧憬裡,社會是寧靜安詳的,我們有絕對的必要去消除那些「爭吵」的聲音,我們相信,當有理講理,沒理依規定,無規定依法律,一切相沿成習,人人心平氣和時,我們將很難聽到「爭吵」的聲音,即便有,我們也可以把它當做是清風明月,不拂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