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錯用了智慧
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擺脫了茹毛飲血、好勇鬥狠的野蠻階段,走入文明的社會生活之後,諸多的社會規範足以約束人與人之間泰半的衝突和紛爭。只是,規範終究是一種強加於外的限制,是否能發揮效果仍取決於受制者對它的服從程度。在蠻荒時代,人類的野蠻兇狠或許是一種生存條件,無所謂好與壞的評價;但進入文明階段以後,除了像遊行、抗爭等某些為求生存而誘發野蠻基因的行為或有值得同情與諒解的成分外,為了私慾或仇恨等理由彼此爭鬥,便大大失了身為文明人應有的格調。
動物之間求生存全賴自然法則,解決衝突的唯一方法是武力,強者勝而弱者屈服,雖然往往是野蠻而血腥的,但倒也單純;人類則不然,同樣是動物,體內自然也存在著某種野蠻因子,但人類比其他動物擁有更複雜的大腦結構,足以創造出成千上萬種爭鬥模式,利用天賦的智慧與複雜的思考能力為基礎所發展出來的固然不乏能有效解決紛爭的方法,但更多的是因人類的自私與野蠻本性而衍生的偏激手段,造成更多的混亂與不安。
人的高度智慧若運用得當,可以化解各種衝突紛爭,讓世界更和平;但如果凡事想展現自己的強勢,吃不得一點悶虧,甚至鬥爭性格強烈,非得讓看不順眼的人吃點苦頭或居於劣勢才能証明自己的強悍,那麼這等高度的智慧只會淪為殺傷力極大的工具,徒增世界的亂象。
平心而論,多數人仍是期盼能和平共處的。吹皺一池春水如果能有效解決爭端或歧見,增進彼此的融洽與瞭解倒也無妨,就怕因一己之私而有所偏失,只見中傷攻訐,憑藉個人好惡評斷他人,卻不能公正客觀行事,終究淪為鬥爭高手而非改革能人,豈不糟蹋了上天賜予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