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放肆
「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之一,也是觀察一個國家或社會是否夠民主的基本判準。今日的台灣社會儘管在是否承襲「中華民國」血統上爭論不休,但論民主化的程度不僅傲視東亞,亦不遜於歐美民主先進國家。在如此自由開放的社會環境下,人民對政府施政不滿意可以批評、可以陳情、可以示威抗議,因為民主就是以「民」為「主」,就是人「民」做「主」,做僕人的服侍得不夠好,主人當然有權利發飆囉!
咱們的言論尺度有多自由,也許大家平常自由慣了,感覺不出它有多麼「無拘無束」。然而只消看看親愛的大陸同胞們對咱們凡事皆能暢所欲言的人權滿懷憧憬,不難體會我們所習以為常的自由生活型態,其實是多麼珍貴啊!不過,大陸同胞雖然羨慕咱們自由,卻也認為自由過了頭的台灣社會顯得有些「亂」,這樣的觀點或許有人會解讀成「酸葡萄心理」,但平心而論,我們的言論自由的確有如一輛狂奔疾馳的車子,只知猛踩油門滿足超速快感,卻不曉得該適時踩煞車以防發生意外、傷己傷人。
言論自由一味被提倡卻未曾稍加限制,已經讓那些憤世嫉俗者像吸毒上了癮一般,劑量只能增不能減,否則必定混身難受、情緒失控,加上可供不平者一抒己見的管道較以往更多元化也更難控管,造成這種自由權被濫用的情形益趨嚴重。君不見現今網路上存在無數由機關團體或個人架設的留言板或討論區供人意見交流,原本立意良善,但卻因遊戲規則太自由少有規範,加上網路留言想刻意隱瞞身分或登入位址皆非難事,於是成為有心人恣意謾罵、發洩不滿情緒的最佳選擇,更有甚者冒用他人名義散佈不實消息或破壞他人團結,卑劣行徑與保防時代的匪諜何異?言論自由固然不該被剝奪,但若濫用之以做為發洩個人怨恨的工具,只是令社會更亂,傷害了別人也有損自己的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