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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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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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六十一年,屬於我的第一篇習作文稿投寄「正氣副刊」,三天之後化為鉛字與讀者見面,因而迷上寫作,三十年來前後用過幾個筆名,投稿過那些刊物,發表過多少文字,並沒有詳加記載;但是,腦海卻一直很清楚記著:一路走來,我只是文藝愛好者,不是文人!
其實,當初會迷上寫作投稿之路,只是為了賺稿費。因為孩童時期,砲戰後的金門農村普遍貧窮,我們家自是不例外。尤其,雙親不識字,只懂得種蕃薯渡日,幾無金錢收入,家裡兄弟姊妹一大群,每學期註冊學費都得四處告貸,黃卡其褲穿到屁股長出「兩個眼睛」,萬里鞋底磨破腳跟著地、腳趾伸出鞋外,窮苦窘況可見一斑!
因此,為了生存活命,金錢對我們家實在太重要了,可是,既無本錢經商營利,亦無專技謀職,好不容易高中畢業後謀得助理員的差事,一個月二千多元,扣除伙食費及雜支所剩無幾,下班後不得不想辦法賺外快。於是,每天天未亮即起身到菜園裡種菜,從井底打水,澆一百多擔後,再踩十幾公里路的腳踏車去上班,下午循原路回家,再澆一次水,直到天黑方歇,晚飯後拿起稿紙塗鴉,能賺到稿費的刊物都不願錯過。
當然,很多漫漫長夜一字字寫成的文稿,遭到退稿是家常便飯,但是,偶而被刊出,有時一篇稿費,甚至比一個月的薪水還高,能貼補家用,也能買自己喜歡的書,怎能不動心?
歲月悠悠,當初為錢「煮字療飢」,如今寫稿卻成無可逃避的職責,只是才疏學淺,庸碌如昔,且每每急就如數繳稿,寫不出什麼好作品,愧對長期厚愛的讀者,雖塗鴉三十載,愈寫愈覺得學海浩瀚,自己渺小如滄海一粟,仍然只是一個亟待充實的文藝愛好者,不是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