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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得到才怪?

發布日期:
作者: 高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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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句宣導交通安全的老生常談幾乎人人都能朗朗上口,太多的車禍案例驗證了這句話絕非危言聳聽,知所警惕而小心慢行者固然有之,卻也有不少人偏不信邪,照樣橫衝直撞,享受速度的快感,類此宣導減速慢行的「道德勸說」能有多大作用,你我皆心知肚明。為了真正有效遏阻超速違規行為,於是有測速照相機的設置與警力不定時於某些路段測速抓違規的終極手段。

以往警察「埋伏」在路邊抓超速讓人防不勝防,心存僥倖而貪圖一時之「快」者往往難逃被「拍照存證」的命運,加上路邊測速照相機的「虎視耽耽」,對喜歡開快車的人無疑是一種如影隨形的箝制,也的確讓不少人在權衡速度與荷包之間的得失下規矩了許多。然而,隨著人權意識的擴張,警方的「偷拍」作法引發「不當執勤」質疑,為表示執法之「坦蕩磊落」,警方必須「化暗為明」,把警車停在路邊讓往來車輛遠遠即可望見的位置,打開警示閃燈告訴駕駛人「執行勤務中」,以往躲在警車內持測速槍出其不意「放冷槍」也不再被容許,只得乖乖站到路邊明顯處持「槍」警戒。如此取締超速的「便民」措施無異「自廢武功」。

至少還有測速照相機吧?基本上這是一種根據人性心理弱點而設置的工具,雖然在相機所在位置前某段距離即先以「前有測速照相」標示告知,但這樣一部長期鎮守一處、隨時可能留下超速者「倩影」的機器,讓愛開快車的人難免心存顧忌。不料某日看到某電視新聞頻道「教導」民眾辨識測速照相機真偽,報導披露台北市半數測速照相機是假的,還詳細比較真假相機在外觀上的差異與辨別要領,甚至強調真相機也能從幾個小地方觀察是否有在「運作」?這樣的報導滿足了民眾知的權利,卻也讓測速照相機的設置變得徒具形式。

行車安全本應靠駕駛人自律,但就是有人管不住自己,非賴公權力無以節制,只是如今這些必要手段一一「破功」,「慢郎中」們得更加提防這些無法約束的「急驚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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