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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高「抄」

發布日期:
作者: 彼言。
點閱率: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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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與其他的藝術創作形式一般,都是個人創意與智慧的產物,除了像是聖經、佛經這一類希望廣為流傳、造福眾生的文字,或是古人撰寫的傳揚已久的美麗篇章或詩句,被大肆抄錄引用尚且不致引發太大爭議之外,個人的文字或藝術創作被他人部分或全部抄襲了,大概很少人能夠不以為意吧?

任憑著作權法如何三令五申告誡民眾,必須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而不得未經當事人同意即逕行剽竊抄襲,但類似的「偷竊案」仍屢見不鮮。法令再嚴密,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者依然故我,照理說也應見怪不怪了,但那日無意間讀到一篇疑似抄襲的文章,卻令我頗感訝異。我的吃驚不是因為這文章抄得漂亮,而是不敢相信作者竟然如此「沒眼光」,放眼天下這麼多的美好文章不用,竟挑中了不才在下我的拙文,一篇探討地區交通狀況與行車安全的普通文章也能蒙受「青睞」,不僅太「抬舉」我,也貶低了作者自己的「格調」。

這位品味不怎麼高尚的「知音」唯一讓我感覺還算用心之處,就是花了一點心思做了「解散重組」的活兒,短短幾百字的篇幅內,嵌入了三段「借」自我作品的文字,前後再夾以自己的文字,雖然挪用的段落幾乎維持原貌,但試圖以新舊混合重組的手法將它們隱匿其中,求一個神不知鬼不覺。只不過這樣的做法欲蓋彌彰,硬生生搬幾段他人的文字「卡」在自己鋪陳的段落中,如果沒有高超的技術將之連成一體,就好像移植一個與自身體質不合的肢體或器官,不僅不能與其他部位運作和諧,還會產生嚴重的排斥現象,這位作者急就章地拼出一篇作品,結果就是「四不像」,怎麼看怎麼怪!

其實這也不是我第一次被他人侵犯著作權,記得多年前曾參加一項圖徽徵選,當時將用心設計繪製的作品送件,卻因主辦單位延後收件日期又未先退還已送作品,令人質疑個人創意保密的周延性,最後採用作品與我的原作相似度幾近百分百,只是畫功遜得太多了,雖然吃了悶虧,也只能以「英雄所見略同」聊以自慰::。

剽竊他人創意實屬不該,抄襲之後沒能比原作好反而更遜色,更是該死!模仿未必是壞事,適度模仿吸取他人好的部分轉化成新的創意或見解,比起不用大腦地亂抄一通來得高明,奉勸想當「抄」人者,還是得有「超」人之處才不會露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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