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多人不怪?
對一個「好禮」的民族來說,農曆春節還真是個送禮的好時機,打開電視,翻翻報章雜誌,滿檔的禮品廣告,應有盡有的折扣商品,在在讓我們知道,這是個送禮的季節。
其實,因為人情之所繫,「送禮表心意」在生活哲學上所佔的份量愈來愈重,「心意」的厚重多寡則視交情而定,小自卡片一張,大至價值不貲的房屋珠寶,不一而足。當然,這裏所要提的送禮,與走後門通關節為目的的送禮,是要截然劃清界線的。
記得從前孟子就說過:「無處而餽之,是貨也。」可見,一個人不會毫無理由的向別人示好,送別人東西。如果毫無理由的進行餽贈,那不但是收買,更可能是一種賄賂。對很多政治人物來說更要懂得這個道理,否則選前是一套,選後又是另一套;兩副姿態,兩種表情,徒然叫人看清其表裡不一的嘴臉而已!
當然,送禮有滋潤人際關係的效果,但送禮要掌握禮輕情意重的原則,如果送太貴重的禮物,即使是熟稔的好友,都會讓人不知所措,況且,送禮是互惠的行為,將會令人不知如何回饋於你,甚至讓人懷疑你的動機不單純,雖說,禮多人不怪,但如果動機不純甚至包藏禍心,那難免要落人話柄了。
平情而論,中國人一向講究「禮多人不怪」,只要動機純正,「送者大方,受者實惠」幾乎是天經地義的事。問題是,在送與受之間,總要有個起碼的分際。我們都知道人不會無緣無故的進行餽贈,因為,這是社會常識,所以,凡有不當的干求與餽贈,任誰都該加以峻拒,除非你願自甘下品,專與那些走後門通關節者沆瀣一氣,那自然另當別論。
總之,過節與送禮,基本上有其必然的因果關係,中國人號稱「禮儀之邦」,送與受可以說見怪不怪,但無論如何,不盡情理的餽贈,還是會讓很多人生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