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做錦上添花
地區不少社團名存實亡,縣府去年撤消了十多個,節省不少補助經費,還有一些社團,一年開不到一次會議,照樣向縣府爭取經費補助,也有些社團經費隨便亂花,不懂得用在刀口上,這是地區部份社團亂象,有待相關單位予以輔導導正。
據悉,金門地區登記有案的社團高達二百九十個,但有許多是名存實亡,據縣府社會局指出,去年共註銷了十二個社團,這些社團,有些從不辦理改選,有些沒有依法每三個月舉辦一次理監事會議,有些沒有每年辦一次會員大會,有些則早已經失去功能,對於縣府這項鐵腕,贏得不少人贊同,畢竟經費有限,補助過於浮濫,在眾人皆分的情況下,反而會排擠到弱勢團體社福工作。
誠如社會局所言, 有些社團成立後,並沒有積極經營,爭取到的經費,也沒有用到全體會員,甚至可能只有理監事幾個人在使用。一語道破地區部份社團亂象,因此,怎樣健全社團組織,地區福利如何分配,依什麼作為發放補助依據,有沒有標準,有沒有輕重緩急,這些種種都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的確,地區有些社團,錦上添花的事做太多,雪中送炭的事則做太少,譬如,有些社團常辦聯誼活動,結果把大部份的錢都花在吃吃喝喝上,或者摸彩活動人人大包小包,甚至連一個會埸佈置也要花萬把塊,如果能把這些經費節省下來,用來救助急難,豈不是美事一樁。
地區還有很多窮苦無依的人,也有不少弱勢團體,當各社團在爭取各項經費補助時,是否也該想想,錢是要花在那裡,到底有沒有實質意義,如果只為吃喝玩樂,實在說不過去,畢竟政府經費有限,個個都想爭取經費補助,勢必瓜分掉社福經費大餅,也因為如此,會讓大家分得到的經費更少,因此,怎樣做好經費分配工作,不做錦上添花的事,不要淪為會吵的孩子才有糖吃,以及如何真正照顧弱勢團體與急難,實值相關單位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