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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舌不灰」之後

發布日期:
作者: 洪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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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十一月,我曾寫過一篇<唯舌不灰──漫談「金門古籍文獻叢書」的重整之一>,之後便沒有了下文。有朋友問起,我說:不是不寫,而是寫出來有點兒「硬」,讀者未必有興趣。不提古書版本的問題,光是句讀、注解,就有得研究了。姑且舉幾個我平時讀書時所遇到的,簡單說明一下困難之所在。

例如︽禮記.祭義︾:「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其中「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句,中研院的漢籍文獻網路版則標成「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但依王夢鷗︽禮記今註今譯︾、錢鍾書︽管錐篇︾第一冊「神道設教」條之斷句,中研院的標點不無疑義。

再舉一個「黃冠」的例子。在我的博士論文裡面,曾提到「士冠、庶人巾」這一劃分,在漢代有其穩定性。而許倬雲先生在他的論文<周代的衣食住行>裡則說:一般人則御巾幘,據說巾幘是卑賤執事不冠的首服。……另一方面庶人也未嘗沒有御冠者,例如「郊特牲」說到野夫蠟祭時即「黃衣黃冠」。野夫當指農夫野老,自然是庶人。由此可見,︽禮經︾所謂君子庶人之別及封建階級之間的區分,都未必如何井然有序的。

同樣的觀點也出現在許先生︽西周史︾第八章「西周物質文化」中,讀者可自行翻檢。但細讀原典,許先生的說法其實是有危險的。怎麼說呢?按︽禮記.郊特牲︾云:(天子)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終也。葛帶榛杖,喪殺也。蜡之祭,仁之至,義之盡也。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黃冠;黃冠,草服也。大羅氏,天子之掌鳥獸者也,諸侯貢屬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正義曰:「田夫則野夫也,野夫著黃冠,黃冠是季秋之後草色之服,故息田夫而服之也。」  再看王夢鷗先生︽禮記今註今譯︾對這段文字的白話繙譯:蜡祭之時,天子戴皮弁,穿素服。所以穿素服者,因為這是送遣農事之終。同時,腰繫葛帶,手執棒杖者,因為比喪服要差一點。蜡祭是盡了人們的仁義之心。至於身披黃衣頭頂黃冠而來參加祭典的,都是休假的農夫們。鄉下人戴的黃冠,那冠兒是草製的笠兒。大羅氏,本是替天子管理禽獸的官,而諸侯進貢的土物都屬於他掌管。這時,他亦戴著草笠參加,因為這一天特別尊重鄉下人的打扮。

  由此可見,「黃衣黃冠」的原意,並非如許先生所詮釋的那樣無可辯駁。再看大陸學者周汛、高春明︽中國傳統服飾形制史︾所述,周、高二氏對於︽禮記︾中黃冠的解釋,與王夢鷗先生所言大致相同,應是正確的;但在論及︽禮記︾後,二氏卻憑空又加了一段,謂:後來則將「黃冠」用作百姓服飾的謔稱,進而指代沒有官職的士庶百姓。杜甫<遣興>詩:「上疏乞骸骨,黃冠歸故鄉。」就是一個例子。

  案杜甫<遣興五首之四>:「賀公雅吳語,在位常清狂。上疏乞骸骨,黃冠歸故鄉。」仇兆鰲注引︽舊唐書︾:「賀知章號四明狂客,天寶三載,因病恍惚,乃上疏請度為道士。」又引劉刪詩:「名山本鬱盤,道士貴黃冠。」因此,這裡的黃冠乃道士的代稱,而非指彼黃冠也。

  好學深思的朋友們,舉上述諸例,或許對您從事讀書、做學問一途,還有點剩餘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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