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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與顫怖

發布日期:
作者: 黃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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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論基督教的「三位一體」

  三十多年前,讀的是所天主教創辦的學校──輔大,於是有機緣接觸到聖經。很快的,我讀到一些令自己驚疑不定的言說: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馬太福音第十章第二十一節)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兵刀,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甚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甚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第十一章第三十四節)

  「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馬太福音第十三章第四十六節)

  我翻尋典籍,請教身邊的師友,都沒能解開自己的疑惑。有的只瞅我一眼,緘默不語;有的回以「不要問,只要信。」有的說上帝的旨意,超出我們心智所能窺釐;有的說是聖經翻譯的問題;有的說這是一種象徵語言………。日後我去過幾次教會,也好奇詢問身為受洗教友的妻,她們做禮拜時都研讀那些經文?我發覺到教會總作選擇性的讀經,凡疑懼難解之處就跳過不管。

  畢業前夕,我從友人處讀到齊克果那本可用「石破天驚」形容之的《恐懼與顫怖》(孟祥森譯、敦煌書局、五十七年版)。齊克果這本奇書,藉著亞伯拉罕犧牲獨子以撒的故事,來告白自己為何要犧牲未婚妻黎貞娜(一八四一年十月,齊克果與黎貞娜解除婚約,兩年後,亦即一八四三年十月,他同時出版《重敘》和《恐懼與顫怖》兩書。)亞伯拉罕的故事見於舊約聖經創世紀第二十二章: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了。……(中略)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針對這個故事,教會最常見的論說是:上帝不過在試探亞伯拉罕,並不是真的要他殺掉或犧牲自己的兒子,因為他在最緊要關頭,差遣使者阻止了亞伯拉罕動手,並為他準備了一隻公羊,作為燔祭的替代品云云。

  這樣的解釋不是無知就是鄉愿,或是試圖轉移焦點,打渾水戰。在倫理上,亞伯拉罕是要謀殺以撒,在宗教上,是要犧牲以撒。亞伯拉罕確定屬於後者無疑,否則這一切便毫無意義。齊克果在本書中有一章節「亞伯拉罕的頌詞」很篤定的讚頌這位教史裡虔敬的先知,可依此為證:

  「有人因力量而偉大,有人因智慧而偉大,有人因希望而偉大,有人因愛而偉大。但亞伯拉罕偉大於一切,他因他的力量而偉大,而他的力量是無能;因他的智慧而偉大,而他智慧的秘匙是愚蠢;因他的希望而偉大,而他的希望之形式是一種瘋狂;因他的愛而偉大,這個愛乃是恨惡自己。」

  齊克果曾經區分人類精神進程為三:美感、道德、宗教。亞伯拉罕以獨子為犧牲理應落在宗教層次。顯然的,亞伯拉罕絲毫不懷疑上帝的旨意。這份信仰以世俗倫理看很是荒謬(或說荒誕),但荒謬一詞在神學家和存在哲學家眼中另有喻指。依卡謬看來,荒謬非但是一個人感受,而且是一形上學的存在範疇。他以荒謬、世界、理性三者形成「三一性」,另再指出此一以荒謬為中心的三一性乃是人類存在的真實情境。直接地說,亞伯拉罕燔祭獨子乃一信仰,乃一荒謬。「每一個人都能容易了解它是荒謬」,齊克果說:「但因荒謬而信仰有誰能了解呢?」

  不錯,亞伯拉罕因荒謬而信仰,此處談不上理解與否,因理解隸屬於理性。把基督教信仰的本質講得最傳神,也最乾脆的是中世紀的神學家特爾篤良的那句:「因荒謬,故信。」或者翻譯成:「因悖理,故信。」渠以為人之理性正是造成自己墮落的原因,而基督教的天啟真理則正逆反、矛盾於人的理知。然而人正因為它不合理,才必須信仰他。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仰凌越了理性,職是,我們無法了解他。

  多少年來,我苦苦思索,始而相信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即人與上帝那無法傳達的奧閫建立在一種「絕對性」的關係上。而人倫間的關係則是一種「相對性」,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之子,道成肉身的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又說,我就是世界的光。這些話其中唯有絕對性,不容置疑。齊克果說亞伯拉罕的故事之中含藏著倫理的「懸擱」,我以為毋寧說是倫理的「闕如」來得確切,在亞伯拉罕決意要犧牲以撒的彼刻,父慈子愛,這種「相對性」的人世倫常,便立刻隱退無路。

  依這樣的觀照,我開解了前面所引新約聖經馬太福音,那三則乍看下令人驚怵的短文。「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隱喻著,不,用著最強烈的旨令,宣示著上帝的「絕對性」蓋過倫理道德的「相對性」,但是宗教的絕對性委實太令人驚悚了,所以說會因上帝的名,為眾人恨惡。

  只是,倫理的「相對性」容易理解,宗教信仰──在這裡是基督教──的「絕對性」緣何而來呢?我的意思是問:它是依循怎樣的脈絡運作呢?我發覺基督教的教義「三位一體」或可解答。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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