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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插柳之憾     

發布日期:
作者: 楊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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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王清峰不接受《時報週刊》專訪,她就不會下台;就算接受了專訪,如果她不要多事再發一篇文章貼上『法務部』,並通知各大媒體轉載,她也不會這樣匆匆下台。總結來說,王清峰下台可說是自己往自己身上點火,自願成為殉道者。」
  臺灣《臺灣醒報》2010年3月13日一篇特稿指出,「整件事情的始末,要從一場專訪開始說起。最新一期的《時報週刊》因製作死刑犯專題報導,所以在3月9日下午專訪了王清峰,但由於版面限制,無法將她專訪內容全部刊出,引起王清峰的不滿。」
  上面的內容主要是依據我在中國時報寫的一篇新聞幕後改寫的,馬英九擔任總統的第一任法務部長王清峰,為何會因一篇專訪最後導致要下台?這還要話說從頭。
  王清峰,台南人,是一位人權律師,最早從事雛妓救援工作,曾與陳履安搭檔參選第九任1996年總統選舉,2008年5月出任馬英九就任總統後的第20任法務部部長,2010年3月11日,因公開表態廢除死刑,拒絕依法簽署四十餘位死刑犯的死刑執行令引起爭議,被迫下台負責。
  話說王清峰擔任法務部長一年多,剛好中時總編輯夏珍轉調時報週刊社長,而我早兩年就從時報轉到週刊服務,有一天上班夏社長外面回來,突然找我說剛和王部長吃飯談到死刑犯問題,王部長支持我們做個深度專題報導,部裡她會交待一個窗口,要我負責策畫,我在時報負責司法新聞廿年,對死刑犯問題駕輕就熟,於是和同事張孝義就積極進行,部裡則由時任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負責協調。
  死刑定讞的死刑犯,都是關在看守所等待執行,所以我們選擇花蓮看守所和台北看守所這兩地進行實地採訪,要訪問死囚並不容易,除非上頭同意否則看守所是不會讓媒體接觸,我們有部長當後盾,又有副司長當窗口,所以進行得很順利,一共採訪了六位死刑犯,當面聆聽他們的心聲。
  另外,我們也採訪了被害人家屬,像白冰冰、陸正的爸爸陸晉德等人,就是希望不偏聽,有加害人的說法,也有被害家屬的回應,能夠達到平衡報導的目的;專題做得差不多了,我們也提出希望能訪問王部長,做一篇專訪談部長對死刑執行的看法,結果我們很訝異,王部長竟然會坦承她任內不會執行槍決。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判決確定後,應由檢察官將卷宗送交「司法最高行政機關令准」,並於令到後三日內執行。法務部長是死刑執行的法定批准者,部長不願批准死刑令,這是公開和法律唱反調,當然是大新聞,我們採訪完了就趕回報社寫專訪稿。
  翌日傍晚再去部長室,被告知王部長親自執筆寫了一篇《理性與寬容--暫緩執行死刑》約兩千多字,希望我們能全文照登,我不敢答應,立刻回到報社和長官商量,他們說,兩千多字要佔幾乎三個篇幅,沒有那麼多版面,不可能,建議刪減成八百字左右一頁篇幅。
  我和同事為了字數問題,和王部長一直溝通,從週二晚上9點到深夜11點都無法達成共識,因為週刊週三出刊,我們只好無功而返,未料,當晚11點多,王部長決定將2000多字的文章貼在法務部官網,「讓全民知道法務部對廢除死刑的立場」。另外,法務部怕有新聞媒體漏載這則聲明,還特別在半夜用簡訊緊急通知各大媒體,於是像聯合報就緊急換版,第二天用頭版頭條來報導此新聞。
  王清峰表態,「在自己任內絕不會簽下任何一張死刑令」,面對媒體,王清峰說:「我豈能雙手沾滿鮮血」、「甘願為死刑犯下地域」、「即使丟掉官位也不在乎」。以白冰冰為代表的被害人家屬則展開反攻,邀集被害人家屬到「立法院」陳情,公開呼籲選票制裁。在此形勢下,王清峰被迫11日主動請辭。
  週三時報週刊出刊,王清峰已請辭,我只能寫一篇新聞幕後交待整個事件經過,之後時報週刊連續三期大篇幅報導死刑專題,雖然引發「議題設定」預期效果,但導致法務部長去職下台,卻是出乎我們意料之外,所以我才會說:「我未殺伯仁,而伯仁因我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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