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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朱自清「倫敦雜記」及造訪英國

發布日期:
作者: 弘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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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曾於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二年前往歐洲住了十一個月,其中在英國住了七個月。回國後,先後完成了「歐遊雜記」及「倫敦雜記」兩本書。「倫敦雜記」是本口袋書,全書共有118頁,內容有:三家書店、文人宅、博物院、公園、加爾東尼市場、吃的、乞丐、聖誕節、房東太太等九篇文章。雖然,只有這些文章,但頗耐人尋味。
早年曾讀過他的「背影」及「荷塘月色」兩篇散文。對於前者印象深刻,以樸實的文字,細膩的描寫,敘述著與父親車站離別的一幕。臨別時,父親特地為他又去買橘子。這段文字最為感人「父親是一個胖子,……。蹣跚地走到鐵道邊…。可是他穿過鐵道,要爬上那邊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兩手攀著上面,兩腳再向上縮,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傾,顯出努力的樣子。這時我看見他的背影,我的淚很快地流下來了。」而後者,對於荷花的描述形容也是絕妙的:「葉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層層的葉子中間,零星地點綴著些白花,有嬝娜地開著的,有羞澀地打著朵兒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裏的星星,又如剛出浴的美人。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
近日將「倫敦雜記」很快地讀完,對書中有所感悟的,隨意摘錄如下:
「博物院」篇:不列顛博物院(現譯為大英博物館)「考古學的收藏、名人文件、抄本和印本書籍,都數一數二」又說「自然史院(現譯為自然科學博物館)是從不列顛博物院分出來的。這裡才真古色古香,也才『巨大』」。這是我的英國行,與書中提到的這兩處景點有交會外,還有就是莎士比亞故居。我曾參觀了大英博物館,展出空間寬敞,全館分為亞洲館、埃及館、不列顛,歐洲和史前時期館……等,共有十大主題展館。雖然,大部分展品來自他國,但用心維護,啟迪大眾不遺餘力,顯示其對於文化工作的尊重。自然科學博物館保存各種生物標本。於古樸典雅的建築大廳天花板,懸掛長約25公尺,重達3噸的藍鯨骨骸最令人震撼。兩處館區不需門票,但須事先上網預訂。
「吃的」篇:「茶飯店裡可以吃到一種甜燒餅(muffin)英國人每日下午四時半左右要喝一回茶,就著烤麵包黃油。請茶會時,自然還有別的,如火腿夾麵包,生豌豆苗夾麵包,茶饅頭(tea scone)等等。」文中有不一樣的翻譯。書中特別附上現代的翻譯如:瑪芬(muffin)、司康(scone)。又如:倫敦賣舊書的鋪子,集中在切林克拉斯路(Charing Cross Road),現譯為查令十字路。讓現代讀者可以更順暢的閱讀。
「文人宅」篇:「西方人崇拜英雄可真當回事兒,名人故宅往往保存得好。譬如莎士比亞……。連家具什物都存著。莎士比亞也許特別些,就是別人,若有故宅可認的話,至少也在牆上用木牌標明,讓訪古者有低徊之處;無論宅裡住著人或已經改了鋪子。」這是作者對秭歸屈原故宅,只剩一堆石頭的感慨。說起莎士比亞故宅是在寬闊街道旁的一棟都鐸式建築,牆面以堅固不易腐朽的木頭與混凝土結合而成,漆著黑色的木頭露出牆面。內有臥房、書房、起居室,並展出昔日的用具:床鋪、桌椅、器皿等。
「房東太太」篇:「歇卜士先生(房東太太先生)在劍橋大學畢業,一心想做詩人,成天住在雲裡霧裡。……他的詩作送到劍橋的刊物上去,原稿卻寄回了……自己花錢印了一本詩集……希望出版家採納印行……並沒甚麼回響……只好敝帚自珍了。」這短文道出了一位詩人追求夢想的挫折過程。
說實在的,「倫敦雜記」書裡的篇章我蠻喜歡的,逛舊書攤、公園、博物館。這些活動我都有興趣,就是逛逛市場了解當地的生活狀況,我也可以接受。說來,作者有較長時間賃屋倫敦,對於倫敦的體驗觀察自然不同。而我對於倫敦的體驗是匆忙的、快速的、片段的、走馬看花的,且於十餘天幾乎走遍了英國全境,與作者對於當地是完全不同的了解與視野。
昔日訪英國,抵達倫敦時前三天安排自行活動,參觀了倫敦塔橋、大笨鐘、西敏寺、白金漢宮、倫敦唐人街、大英博物館、自然科學博物館等景點,又特地找了一家茶館,體驗倫敦傳統下午茶的風味。隨後跟團暢遊劍橋大學、康河泛舟、牛津大學城、科茲窩的美麗村鎮、雅芳河(River Avon)及莎士比亞的故居、湖區國家公園、彼得兔博物館、巴斯、巨石陣、愛丁堡城堡、溫莎城堡等地,讓我對英國有初步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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