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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斯有財 祥和護親情

發布日期:
作者: 施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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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云「有土斯有財」。在傳統農業社會,農地經過莊稼耕種,可以有源源不絕的收成,代代相傳,惠及子孫。現在工商社會,土地具有不同的經濟價值,農地耕作之外,如果是建地,則可以蓋工廠、蓋商住合一的樓宇、蓋豪宅……;尤其是,經過土地重劃之後,將農地開發成住宅用地或是商業用地,黃土變黃金,地價瞬間翻漲千百倍,擁有土地者一夕之間就變身成為所謂的「田僑仔」,頓成富豪。
在中國傳統的農業社會,尤其台灣地區閩粵族群的民間文化,對於房地產的擁有權是掌握在家族,因為牽涉到祖先的祭拜或重男輕女觀念的拘束,都是由男丁繼承家業為主,女生出嫁後通常無法分到娘家的房地產;自從民法修訂的遺產篇,不分男女都擁有繼承權,因而在現代與傳統之間就產生了許多矛盾與紛爭,維持往常做法者有之,遇有主張民法繼承權利意識者,財產糾紛事件就時有所聞。猶記民國70年左右,桃園有六位女兒告發母親的案件,就是因為父親過世了,這位母親要女兒們把身分證、印章拿回去,並沒有清楚告訴他們是什麼情況,原以為可以繼承娘家一部分財產,孰料將之登記放棄繼承,動產和不動產全數分給三個男丁,其中兩位女兒不服氣,從中串聯眾姊妹向娘家爭取未果,即聯名狀告生母.上了社會新聞的頭條;不論官司及其後發展如何,親情毀壞,從此與娘家不相往來,形同陌路,堪稱人倫的缺憾。
早期金門土地管理制度尚未步上軌道之時,家族田產地契等資料通常都由長者保管,田地亦由長輩口頭分配家人耕作,代代相傳,相沿成習,少有爭議。但是,隨著戰地政務解除,地區經濟由原本計劃性管制走向開放市場,經濟發展活絡,土地因而水漲船高;尤其兩岸關係和緩時,小三通以及看好日後兩岸和平紅利,金廈大橋的構想浮出,台灣的財團或投資客,甚至大陸人士都來金門買地,圈地養地,金門地價飛漲已成現實。
土地管理制度步上軌道以後,許多家族的土地仍然延續以往傳統,登記在長子名下,其他兄弟都按口頭分配各自耕作,原本相安無事,一旦土地開始值錢之後,問題就來了,如果權狀是按兄弟姊妹的份額登記,爭議較少;而由長子一人登記在名下的土地或其他不動產,雖然兄弟們各擁有耕作權或居住權,但是所有權是按權狀來認定的,加上民法的遺產繼承是子女有份的,和傳統舊習房地產傳子不傳女的舊俗,在傳統與現實(民法)之間也起了變化,因此,近二十年來,金門土地糾紛的官司層出不窮,案件恐已占司法訴訟的前列。
與我同時期去軍校的一位H君,軍旅生涯三十年,上校退伍,領有足夠維持生活的終身俸,定居桃園某地。家中就兄弟二人,其父生前將土地全部登記在長子名下,老父只留過一句話,說老二將來若要回來蓋房子的話就分給他一塊地,他心想,落腳台灣有房有產,原本不在意;待金門土地值錢以後,一方面想返鄉蓋個房子,台金來回或要養老也有個住處,因此十多年前向兄長表示想要父親生前說的「一塊地」來蓋房子,哪知其兄長早已將土地分別登記給三個兒子;此君一聽,就說老爸生前交代的,你們不給沒關係,我去打官司,因涉及面子問題,為免遭人譏諷或惡評,只好從兒子名下的土地挪出一塊給他,土地位於開發區,據說當時市值已達千萬。
金門土地值錢後,因為祖產繼承人、分配等相關手續沿用舊習而欠完善,衍生出許多利益糾葛與紛爭,導致家庭失和、兄弟姊妹反目,甚至肢體衝突或對簿公堂等等問題,時有所聞,常引發鄰里或親戚間的議論,致家風蒙塵,家道受損,愧對先人。
時代在變,潮流在變,法令在變,許多人的思想觀念亦能與時俱進;所以,金門也不乏在傳統和現實之間找到平衡點,對先人的遺產分配做合理安排而皆大歡喜的例子不勝枚舉,因而受鄰里稱道;俗謂「家和萬事興」,每每聽到類似家族團結致祥和的事例,總讓人欣喜於珍惜親情的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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