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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背後

發布日期:
作者: 洪銀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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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聯合報作文盃全國初賽,兒子很幸運的拿到九年級組第一名,可領得獎金二千元,頒發獎金前,學校代轉一張切結書,由監護人〈通常是父母〉簽名,內有一條文是「爾後如要利用或刊登本作品,需經聯合報書面同意」,這一條文讓我匪夷所思,在我有限的認知裡,報方要求作者賦予刊登、轉載權力,實屬合理,但既是作者作品,要利用時,豈有再經對方同意之理。
為此,切結書要簽、不簽,在兩難之間,當晚,打電話給孩子的級任老師,她和我有相同疑惑。我仍將名字簽了,單子交給孩子帶到學校,附上一張字條「傾向於不繳交單子,唯一考慮的是會否帶給學校困擾,聯合報此舉有以二仟元買斷版權之意,但我卻覺得,『萬丈高樓平地起』,任何階段的回憶,都值得珍藏,保留日後自由處理回憶的揮灑空間,是比目前拿到一點蠅頭小利重要」。
老師與兒子討論,兒子為了拿獎金,決定繳交單子。孩子的眼光終究不及大人長遠,但就不能給孩子更合理的對待嗎?這二仟元,得來不易,既要過關斬將,還要放棄對自己作品的主張權,拿在手上,可真沈重啊!
更讓人失望的是,全國各縣市作文盃第一名作品刊登在聯合報,版面不是AA4教育版,就是B北縣運動版,唯獨金門學生作品,刊登在A13廣告版;一份報紙,廣告版通常不受重視,是可看、可不看的版面,與「教育版」何只「差很大」,貴為國內大報,何以會有如此「城鄉差距」?何以金門獨異於其他二十四縣市?
既是廣告版,校稿工作想必馬虎不少,當學生的手寫稿轉換成排版印刷時,竟是錯誤百出,不是贅字,就是漏字,更荒謬的是將原本分段之處,合併為一段,舉例來說,「呱呱墜地」成了「呱呱仕墜地」〈贅字〉,「我相信每個人」成了「我相每個人」〈漏字〉,「停滯不前的人」成了「停滯不的人」〈漏字〉,「外婆」成了「外外婆」〈贅字〉,「小時候」成了「小時侯」〈錯字〉,類此錯誤,將近十處。凡是嘔心瀝血、孕育產出的作品,由於排版不慎或校稿疏忽,而成千瘡百孔,對作者而言,都是椎心之痛。
由於聯合報的高知名度,作文大賽引起普遍關注與重視,未來相信還會持續辦理,以上所見,謹藉報端,發不平之鳴,提供與聯合報接洽的相關單位參考,尤其,據悉金門酒廠給聯合報許多贊助,金門學子不該受到如此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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