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要快速發展金管處必須撤離
近日,金寧鄉與烈嶼鄉之鄉親,一直強烈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撤銷,以利於金門地區建設均衡發展。本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引起金門鄉親的重視,密切注意其變化。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自成立以來,至今已十五年,對於金門整體建設並無突出的建樹,相反地,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諸多限建法令則是金門發展的絆腳石。檢討起來,李沃士縣長要大刀闊斧建設金門,兌現競選時的五大願景之政見,首先要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撤除,縮小金防部之權限,讓縣政府事權統一、集中規劃、執行。
古寧村鄉親向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強有力要求撤銷之訴求,個人深表同感,也贊同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必須撤離,金門的建設,由金門縣政府統籌規劃、執行,以見成效,也讓民選的縣長展現魄力、才幹。否則,多頭治理,處處受到掣肘,選民如何分辨「民選縣長」之能力?古寧村鄉親向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要求撤銷之訴求理由,依據報載大約如下:
(一)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在政府機關架構中是疊床架屋,未能發揮實質效能,浪費國家公帑。
(二)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在土地管理使用嚴格,限制村落生活發展,招致民怨。
(三)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作法鴨霸,不能體會居民感受。
(四)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之成立,是在協助金門整體建設發展,但是15年過了,不見建樹,只見落後的金門仍然落後,依舊荒涼、沉悶的沒有蓬勃朝氣。
(五)位於縣政府與金管處交界處的土地,一塊土地竟有兩張土地所有權狀,「土地管轄」的一縣二制之怪現象,實在有夠擾民,委實也增加了金門地政局的繁重業務。
(六)提出替代方案-建議中央主管官署比照「澎湖縣」、「連江縣」模式,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改隸觀光局國家風景特定區,以利於金門均衡發展。
前述六點,在在均能指出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對金門前途發展毫無助益,甚且建設進度「龜步化」,趕不上時代的迅速腳步。所以,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必須撤出,金防部負責國土安全,不可干涉金門建設事項,讓金門縣政府權責統一,集中管理運作,開創前瞻、宏偉的貴島。
記得在94年間,吾位於青嶼村東山兵工保養營區(現已廢棄)邊的先曾祖母墳塋因年久荒蕪,幾乎無法辨識,族親為了後輩裔孫每年清明掃墓辨認,族親乃決議集資整理、美化先曾祖母墳塋。
資金湊足後,於是,選定黃道吉日施工。豈料,不知何人密告「金管處」,該處人員即率20餘名警察,將施工地點團團圍住,如臨大敵,頗有肅殺之氣。雙方經溝通後,由於我方施工未報准,手續又不齊全,無法動工,乃作罷。俟日後陳報政府機關核准後,再予動工。
本案檢討起來,我方族親未諳法令程序,貿然施工實是失當。但是,金管處率20餘位警察,大陣仗的氣勢,似是在逮捕凶暴歹徒,倘若有心臟病的族親,可能會被嚇死。
我方的「有瑕疵」施工,政府應「先禮後兵」制止,豈知「金管處」率了20餘位警察來阻止施工,大陣仗的氣勢,未免小題大作;直言之,這是「金管處」霸道作風。也就是該處把善良的金門人都視為暴戾之人。若是如此,有人笑說,曾偉宏處長於99年8月13日於烈嶼座談會時,可能不只是被潑茶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