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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鄭弘儀國罵事件談人格教養

發布日期:
作者: 小草。
點閱率:948

國罵事件成熱門話題
  近日來,國內最受矚目的焦點應屬五都選舉,各路候選人無不使出渾身解數爭取選票,造勢晚會一場比一場精采,站台拉票者一位比一位有份量,選民的血被翻攪得十分沸騰。其中在野黨支持者在造勢場合上的一段不雅言論,透過新聞畫面不斷放送,延燒成全民話題,為敏感時刻平添變數。
  在新聞畫面中,鄭弘儀在萬頭鑽動的公開場合上,手持麥克風,以犀利的言詞及誇張的肢體動作,滔滔不絕的論述,批評執政黨的施政,試圖挑動台下選民的情緒,講到激昂忘情處,竟連國罵都說出口了,這樣的舉動,隨著大眾媒體的轉播與直送,深入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場合及每一位國民的心中。一時間,「國罵文化」再度登上媒體排行榜,成了上至政治人物、名嘴,下至市井小民們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大家紛紛表態,認為鄭弘儀在公開場合的不當言論是最不好的示範,甚至連在野黨候選人也開始低調與之切割,深怕被此風波波及而影響選情。
在此一週後,如同連續劇般的媒體畫面,在一系列如鬼打牆的謾罵、道歉、流淚與謊言中,不斷複製,不停輪迴。影響所及,各政黨候選人紛紛開鏡蒐集敵對陣營的「國罵」畫面,甚至帶著「被罵證據」到地院按鈴控告,被媒體記者剪輯而播的各黨國罵畫面如雨後春筍般的竄起,好似那陣子本國語言已退化到僅剩「○○娘」這樣的問候語而已,這也難怪國人不愛看新聞,因為只要一開機,盡是接收沒營養的內容罷了!  
小心,謾罵會讓人惹禍上身!
  隨著時代的進步與改變,人權觀念與時推移,人民的言論自由越來越被強調與重視,但這並不代表人們從此以後便可以肆無忌憚的發聲,倘若說話不得體,為逞一時口舌之快而出言辱罵對方,恐將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的公然侮辱罪。
  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合下,也就是在眾人可共同見聞的情況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圖片或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污辱」,即可認定為公然侮辱。例如:鄰居雙方為了搶奪停車位,甲方一時氣憤,出口向乙方咆哮一句:「○○娘!」,因現場還有其他鄰居看到、聽到,甲方之「公然侮辱罪」即成立;又主管於會議場合中,對下屬進行非「事實」的指控與責罵,因有其他可共見聞的同事在場,主管此舉也構成「公然侮辱罪」了。
  此外,處在網際網路發達的E世代,若網友在網路上張貼謾罵他人之文字,因網路也屬於公開場合,所以網友若在網路上發表不當言論或攻訐他人,當然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再加上公然侮辱罪法條中「以強暴方式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變成「加重公然侮辱罪」,罪責將會加重。
  由上可知,在此民主時代,人人享有言論自由,但千萬別讓個人言論過份擴張,小心別把不雅言論,甚至是國罵當作口頭禪,成天掛在嘴邊,以免惹上了公然侮辱的罪責,此在法律實務上已有多起判決,不可不慎!
謾罵,損德傷身壞榜樣
  中國素以「禮儀之邦」自稱,儒家思想貫穿中國五千年歷史,經典【大學】開宗明義第一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便將道德擺在第一位;記載至聖先師言行之【論語】也處處闡明人當立志成為懷德之「君子」,時時修養自己的性情,莫讓行為「失之以禮」,成了奸佞的「小人」。
  綜不論如「論孟學庸」這樣的經典史籍是否還合乎時宜,然書中待人處世的道理尚影響著吾國教養下一代的準則。我們教育孩子要守善道、知義理、明是非,假若每個孩子都能培養高道德標準,實是國家之幸。但孩子的教養模型在哪?在父母,在大人,在陪伴他們長大的長者身上。假使這些長者沒有該有的風範,盡是做些錯誤的示範,孩子在耳濡目染的環境下,怎麼可能會有好的教養表現?所以,如果我們覺得現今的孩子道德表現不佳、口出惡言、髒話掛嘴邊時,請大人們先「三省吾身」,是不是自己做了不良示範,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孩子的行為正可反應了一個家庭的家教如何,試問:一個成天以國罵問候他人的家長,其子會是什麼德性呢?會是彬彬有禮嗎?答案呼之欲出吧!
  在此以國罵事件深自警惕,吾人因家教嚴格,從不口出髒話,但見今日社會科技越是進步,道德指數卻越是低下,不僅無遠弗屆的媒體常播送著「不乾淨」的語言,就連日常生活中身邊的人也以各種「器官」問候他人,感覺耳邊充斥著大量的垃圾言語,心中相當不快,也實在憂心在這樣的環境下,孩子該如何健康成長?為了下一代,大人們該醒醒了,切勿淪為「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之輩啊!請給孩子們一個純淨的成長環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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